本报讯 5月29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作为派出机构,该办公室将代表福建省药品监管局对厦门、漳州、泉州的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 按照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福建省共设立福州、厦门、三明3个正处级药品稽查办公室,为全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据了解,药品稽查办公室主要承担区域内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现场检查、复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承担区域内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现场检查、复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承担区域内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相关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厦门、漳州、泉州三地现有药品生产企业5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74家,药品批发企业94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60家,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5家。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办公室将从实际情况出发,及时摸清三地“两品一械”底数,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依法开展稽查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地区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