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意见》指出,厦门将按照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公开出让一批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积极推动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预留发展用地开发建设租赁住房。同时,积极引导市、区属国有企业参与竞买租赁住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序引导市、区属国有企业开发建设集体建设用地上的租赁住房,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开发建设集体预留用地指标内的租赁住房,并按市场化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据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介绍,今年租赁住房用地保障首次纳入体系,我市计划推出5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上周已经成功出让了首宗位于两岸金融中心片区的租赁住房用地。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将优先在产业园区周边选址新建租赁住房,加强园区配套租赁公寓建设。《若干意见》明确,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功能布局、总体规模,我市力争在2018年底前在各园区内及周边建设配套不少于10万平方米、2000间租赁公寓。 《若干意见》的印发,意味着厦门将进一步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规范住房租赁管理,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厦门重要新规 赶紧发其他小伙伴 一起都看看吧! 综合 厦门发改委、厦门网、厦门乐居(ljxm0592)、厦门地产资讯(cricxm)、厦门招考 编辑 陈思亲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海峡导报微信(ID hxdbwx)整合编辑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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