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可转债(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和信用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是指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等企业机构发行的非国家信用债券;可转债(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3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本基金在3年封闭期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资产配置策略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债券组合以获取相对稳定的基础收益,同时,通过重点投资可转债和信用债以及灵活把握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来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水平。 1、资产配置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