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同生效日为2016年9月26日,本基金转型以来(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 基准收益 (1)-(3) (2)-(4) (1) (2) (3) 率标准差 (4) 2016.9.26-2016.12.31 -1.93% 0.29% -4.53% 0.29% 2.60% 0.00% 2017 年 -1.23% 0.29% -6.49% 0.18% 5.26% 0.11% 2018 年 -3.95% 0.63% 1.60% 0.25% -5.55% 0.38% 2019.1.1-2019.12.31 23.84% 0.68% 8.45% 0.22% 15.39% 0.46% 2020.1.1-2020.3.31 1.58% 1.11% 0.82% 0.30% 0.76% 0.81% 自基金转型至今 17.02% 0.60% -0.63% 0.23% 17.65% 0.37% 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2016 年 9 月 26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注:1、本基金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符合基 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可转债(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和信用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其中信用债是指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等企业机构发行的非国家信用债券;可转债(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3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本基金在 3 年封闭期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