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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评协通报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2-24
摘要:重庆评协通报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

中国会计视野讯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发布《关于2019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截止2018年底,重庆市非证券评估机构91家,本次对其中18家评估机构进行了检查,检查面为20%。检查范围以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开展的资产评估业务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检查内容主要为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体系、业务项目质量、职业道德三个方面。

重庆评协针对被检查评估机构存在的质量控制体系问题和执业质量问题,分别对3家评估机构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12月对执业质量较差的50名资产评估师及业务人员组织专题培训,并召开由被检查评估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并将对部分执业水平较差的机构开展技术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升执业质量。

以下为通报全文:

关于2019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评估机构、外地来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根据财政部、中评协的要求,重庆市评协于2019年7月至11月开展了全市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目前已全面结束。现将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底,重庆市非证券评估机构91家,本次对其中18家评估机构进行了检查,检查面为20%。检查范围以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开展的资产评估业务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检查内容主要为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体系、业务项目质量、职业道德三个方面。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评估机构基本建立了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评估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后续教育及培训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设计较为健全、运行情况较好,但仍有部分机构在后续教育、员工考核激励、业务承接、三级复核等方面制度制定或运行上存在问题,个别机构部分制度未及时按照资产评估法和新的资产评估准则进行修订。评估机构基本掌握并能运用资产评估准则,但仍存在部分准则条款执行不到位,致使工作底稿不完整,对评估结论支持依据不足,评估报告表述不规范,可能对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等问题。

纳入本次检查范围的18家机构大部分为中小型评估机构,规模小,业务类型较为单一。抽查的66份资产评估报告中,企业价值(或净资产)评估报告18份(其中有7份报告采用了两种评估方法评估,其余均采用一种评估方法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报告5份,均采用收益法一种方法评估;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3份,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评估;其余均为房地产、建(构)建物、设备和资产组合等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评估报告40份(其中有6份报告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评估,其余均采用一种评估方法评估)。从评估报告评分看,企业价值(或净资产)评估、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评估得分普遍不高,其中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得分相对较高,无形资产评估得分较低,评估报告的整体质量亟待进一步提升。检查中发现评估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二、资产评估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报告质量情况

1、评估工作底稿的规范性和完备性方面

(1)未见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记录或记录不完整

未见按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规定应当明确的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记录或记录不完整。如:未见价值类型、报告使用范围、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等事项记录。

(2)未见资产评估业务综合分析和评价记录或记录不完整

如未见专业能力、独立性、业务风险、利用专家工作、评估业务承接综合分析和评价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缺少评价人或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签字。

(3)缺少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或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不规范

新修订资产评估准则2017年10月执行后,少数机构未及时根据新准则修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仍使用原业务约定书,有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内容不完整。

(4)资产评估计划编制过于简略

(5)现场调查、询价记录不完整

①对实物资产的现场勘察记录过于简单粗略,仅有资产数量记录,未见设备的实际运行、保养、维护记录;部分项目无勘察时间、勘察人员和领勘人员签名;有多项设备时,只在申报表上打勾或对个别设备补充填列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未采用ABC分类勘查;部分项目仅有评估说明举例资产的勘查记录,未见其他资产的勘查记录和资料。

②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没有进行必要的访谈,或访谈记录内容简单、针对性不详;未根据评估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现场调查方式,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等现场调查手段记录不完整或出现错误。如现金盘点表无评估专业人员签字,存货、设备清查核实记录无评估专业人员签字,未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函证、有的询证函回函日期在报告日之后,或将会计师事务所的债权债务函证复印件作为评估工作底稿而未作任何说明。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理由不充分,在未收集企业历史的财务报告、经营数据、宏观经济数据以及所在行业发展情况资料,且未对企业及行业进行分析的情况下,不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③询价记录不完整。如询价记录缺主要信息,询价资料来源记录、询价时间和询价人员签字记录不完善。

(6)收集的评估资料不完整,评估使用的资料核查验证不充分

①部分项目评估申报明细表填列内容不完整,未见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和负债明细表的汇总表,无申报方确认。如机器设备评估表中部分缺账面值、生产厂家、型号、购置日期等要素;部分项目《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企业未签字、盖章确认。

②对资产权属、存在性、状态等资料收集不完整,有的设备评估项目只收集发票,未收集采购合同,未关注购置价格是否已包含运输费、安装费及其他技术使用费。

③企业价值部分评估项目:对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现状、发展前景、相关宏观、区域经济、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税收政策等资料未收集或收集不完整;对被评估单位或其长期投资单位的成立批复文件、投资协议、验资报告等资料未收集或收集不完整;未收集不适用的评估方法的资料,收集不到时亦未进行说明。

④评估使用的资料未见核查验证记录或者核查验证记录不完整。如评估对象的存在性和完整性,重要权属证明、利用审计成果、审计函证、重要取价参数,未见核查验证记录或者核查验证记录不完整。

(7)评定估算无详细计算、分析过程

①实物资产采用成本法测算时,部分项目取值参数的完整性未作分析,取值依据不充分;未见功能性、经济性贬值分析或说明;采用市场法测算时,未见修正体系和修正幅度合理性分析底稿;采用收益法测算时,测算过程中相关参数取值理由不充分。

②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时,收入、成本、费用、资本性支出、折旧摊销等参数预测依据不足;对收益期限预测、折现率测算依据不充分;对运营资金的分析、测算过程,等分析不够充分或无分析过程。

(8)管理类工作底稿不完整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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