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4名涉嫌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集中宣判,同时会同9家单位共同发布《关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及信息公开》,要求在刑事判决生效一个月后,这4名严重刑事犯罪人员的个人信息将通过司法机关的官方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并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 此举在当时引发了一定争议。有观点认为,公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的信息可能会侵犯他们的隐私权,也不利于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在祝颖哲看来,其实从业限制和信息公开的做法都有依据,比如刑事犯罪的判决书里面就包括犯罪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犯罪经过等。数据库的建立只是将这些与侵害未成年人有关的信息进行整合和集中展示。 祝颖哲认为,在保护未成年人与助犯罪人员回归社会之间,这个“度”的把握和平衡很重要,也是一个考验。 “目前,我们依靠数据库中的信息,为相关单位聘用人员提供参考,没有直接禁止入库人员到相关行业就业,同时也保留了他们申诉的渠道。未来在实践中,也会根据现实情况进行调整。我们期待通过数据库的运行能够在实践层面上为国家今后建立统一的数据库,提供直接、一手的数据参考。”祝颖哲说。 各界声音 为建全国性数据库探路 还应设置强制性查询机制 成都志愿服务联合会会长 傅艳: 数据库的建立很了不起,值得点赞。但同时要避免一刀切,可以从保障全体儿童的最佳利益出发,分类型、危害程度、再犯罪风险评估等考量入库标准。她还建议,可以有更多儿童相关专业跨领域介入,同时对儿童性侵罪犯加大曝光力度。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田相夏: 成都此次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的尝试探索很有价值。建议进行一定实践后加大强制力,从数据库查询提供参考过渡到强制设立准入门槛,推出从业限制方面的规定。同时,也能以成都的实践作为范本,扩展到整个四川省。通过各地方的先行探索,为全国建立统一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据库提供实践经验。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雪梅: 如果不能保证这一数据库被应该查询的部门使用,似乎就失去了意义。所以我建议未来可以逐步建立对特殊岗位人员雇佣的程序性要求,建立强制性查询机制,为相关部门在人员雇佣方面起到重要的把关作用。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赵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