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劵代码
00629
本集团主要从事采矿业务及保理相关业务。 采矿业务 本年度内,采矿业务完全由保山贡献及录得营业收入人民币42,360,000元(二零一七年:人民币72,898,000元)。本年度内开采的矿石达86,208吨(二零一七年:101,186吨),单位采矿成本约每吨人民币217.67元(二零一七年:每吨人民币136.9元),而单位加工成本约每吨人民币131.3元(二零一七年:每吨人民币140.4元)。年内由于采矿业务的开采量下跌,加上开采成本中比较多是固定成本,使本年度内摊分后的平均成本上升。此外,为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环保要求,开采过程中也要投入更高成本。 正常生产业务 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保山飞龙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保山飞龙」)已进一步加强其探矿工作,并如期取得顺利进展。主要产品包括锌精矿、铅精矿及铜精矿。于本年度,由于一座新矿井需额外的时间磨和才能达致正常产能导致产量下跌,所以总体收入比去年下降。 已停产 本公司的附属公司铜陵冠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冠华」)于中国安徽省铜陵市进行采矿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黄金及建造用途石材。本集团已透过订立股份购买协议以代价人民币140,000,000元成功出售铜陵冠华予本公司直接控股公司悦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悦达香港」)。交易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在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后完成。本年度内,录得出售收益约人民币3,701,000元。 商业保理业务 本年度内,商业保理业务录得营业收入人民币45,069,000元(二零一七年:人民币6,579,000元)。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放款本金总额人民币633,000,000元,及分别录得利息收入和管理费收入人民币32,448,000元和人民币10,522,000元。此外,年内提供谘询服务并录得服务费收入人民币2,099,000元。 战略合作 为维持本集团的经常性销售及现金流量,本集团分别与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冶炼」)及云南云铜锌合金有限公司(「云南云铜」)订立两份各为期十年的战略合作协议(有关详情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的公佈内披露)。上述协议于本年度内持续有效。
展望二零一九年,采矿业务之环境仍未明朗,而本集团已经把业务重心转往商业保理,未来将着力开展商业保理业务。鑑于近期的营商环境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董事致力寻求于金融业的业务机遇,多元化发展本集团的现有业务领域,以提升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长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