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问题:陕西提起首例珍爱英烈公益诉讼案
即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查察院就张某欺凌好汉烈士荣誉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自《中华人民共与国俊杰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陕西省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榆阳区人民查察院求告法院判令被告人张某在世界性传媒揭橥赔罪申明,就其侵害豪杰义士庆幸的举动,向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失火中捐躯的铁汉烈士悍然赔礼谢罪,撤销因其欠妥舆论激发的恶劣社会影响。
据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发布的通报称,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发生丛林火灾。扑火职员在转场途中,突遇山火爆燃,30名扑火人员断送。张某在网络上发布陵虐灭火英雄的口头,造成极其雅致的社会影响。榆阳分局将张某抓获后,其对自己的行为招供不讳。
办案审查官说:“好汉义士的头像是民族精力的展现,豪杰烈士的姓名、肖像、声誉与荣誉等不但属于豪杰义士本人及其至支属,更是社会公理的必要造成内容,承载着社会主义焦点代价观,具备社会公益本质,干扰好汉义士的声誉就是对人民好处的危害。”(见习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李建军)
(:崔黛珩(操演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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