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联合国设立的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今年短期之内有多起恶性家暴事件相继浮出水面,“反家庭暴力”话题尤其引人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反家庭暴力法》专题调研时曾明确指出:“各地要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法规、文件,将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归纳提炼,形成规范性条例,吸纳到地方立法中。” 据许光介绍,全国已有山东、湖北、湖南3省先后制定了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如今,多个地区也在实践中相继推进法规细则的研究和落地。 11月25日,一名男性向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让他免于妻子的家暴威胁。此情景之下,吉林省签发了省内首例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 无独有偶,当日在千里之外的浙江温江,人民法院也签发了当地首例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截止目前,虽然全国已有山东、湖北、湖南3省出台了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反家暴法办法草案也将于明天提请初次审议,但可以预见的是,短期之内反家暴地方性法规仍仅存于少数几个区域。反家暴地方立法,道阻且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