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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新平台”实际是网络传销(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7-09
摘要:“码联天下”由熊某某(另案处理)于2018年3月创立,通过“分红”吸引会员购买“产品包”,其组织架构、盈利模式与亚泰坊平台如出一辙,均没有任何实体产业,靠不断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资金维持运营。时某在2018年4月

  “码联天下”由熊某某(另案处理)于2018年3月创立,通过“分红”吸引会员购买“产品包”,其组织架构、盈利模式与亚泰坊平台如出一辙,均没有任何实体产业,靠不断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资金维持运营。时某在2018年4月带队对“码联天下”考察后,认为其“前景广阔”,遂提出合作事宜。时某在成立亚泰坊平台的四五个月后,为了吸收更多的“投资额”,决定把会员平移至“码联天下”,其层级关系保持不变,并要求会员缴纳3330元购买“产品包”参与动态奖励。2018年6月,“码联天下”被公安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

  经进一步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码联天下”平台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引导公安机关对时某在“码联天下”平台中的作用、地位及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层级关系方面进行补充侦查。

  最终查明,时某于2018年4月利用亚泰坊平台组织架构,组织会员参加“码联天下”平台,通过亚泰坊平台账户收取“码联天下”“投资款”,截至2018年6月12日,时某在“码联天下”平台有下线层级124层,共有会员账号26万个,共转给“码联天下”平台“投资款”合计人民币1.82亿元。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又发现已被取保候审的苏某某、吴某某、杨某某系亚泰坊传销平台的“团队长”,发展的下线会员人数均达几千甚至数万人。

  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因该三人无法定或酌定减轻情节,故该院依法决定追捕三人,该三人最终均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亚泰坊实际通过人为操作来控制价格,内外盘市场价格不固定。被发展为下线的受害者刚开始得到了返现金额,但是过后又将钱投入到买币中,成为其他下线的收益。一旦没有新的投资者进来,资金链就断了。”该案承办检察官揭露亚泰坊平台“高收益”的虚拟币交易内幕。

  检察官手记

  

  

“理财新平台”实际是网络传销

  

  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比特币”等新概念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以自创“虚拟货币”等新名词、新概念为噱头,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各种宣传培训吸引老百姓参与其中。这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新名词,迷惑性强,很容易上当受骗。检察官提醒:目前,依据《人民银行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管罩上什么时髦的外衣,都是骗人的把戏。网络传销套路深似海,高回报创富神话是个坑。

  (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 徐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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