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452元,增长8.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484元,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73元,增长8.4%。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501元,增长8.0%,恩格尔系数为28.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5266元,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899元,增长7.3%。 据抽样调查,年末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1.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7.0平方米。 2019年城镇新增就业75.1万人,增长5.4%。其中,本市劳动者就业增长6.4%,外来劳动者来青就业增长4.3%。服务业吸纳就业50.52万人,增长9.6%。民营经济吸纳就业60.96万人,增长4.1%。 年末,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311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8546.1万元;农村五保供养人数6300人,农村五保供养支出8538.5万元。 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291.4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39.34万人,全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为7.54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7%,上升0.03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