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本地龙头。发挥福州电商平台活跃优势,用好大型超商、海峡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等实体销售平台,做大做强永辉、朴朴等本地优势企业。围绕主导产业,积极推广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培育工业设计、产品检测等细分服务平台,加快平台化转型。 着力招大引强。加强同国内外行业龙头平台企业对接,有针对性地开展目标招商,在鼓楼、台江、福清等地,率先引进项目或设立子公司,嫁接优质平台资源。尽快制定出台《福州市平台经济示范企业(园区)认定标准》,建立市、县两级平台经济项目滚动库,每年择优认定一批平台经济示范和培育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充分发挥导向作用。 畅通融资渠道。加快信用福州建设,为中小型平台企业评级,获取股权融资机会。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平台型企业以仓单质押、融资融货等为抓手,进行互联网+全产业链的垂直整合。引导带动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基金主导或参与平台型企业的投融资。 提高人才待遇。平台型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有关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可列入成本核算,对其住房、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入学等酌情给予优惠待遇。鼓励在榕科研院所与平台企业建立各类产学研合作,组织学生到平台企业培训、实习和就业。 突出发展重点。在鼓楼、台江等中心城区,集中力量发展土地需求较低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加快在福州新区、跨境电商产业园等集聚平台型企业,构建特色鲜明、产业链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的特色园区。用好工业、科技、高新、文创园区等存量资源,转型兴办平台经济产业园区和楼宇集群。 优化政策环境。对平台型企业在货物通关、外汇结算、税收返补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优惠,进一步优化准入条件,简化企业审批、备案等手续。科学界定平台主体责任和信用约束,依法惩处网络欺诈、不正当竞争、泄露和滥用用户信息等行为。 完善统计制度。将平台经济交易数据纳入“三新”经济课题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统计制度,做到应统尽统。参照招商考核办法,从项目数、投资额、销售额等维度对各县(市)区平台经济进行考核,纳统作为加分项。(作者:市委政研室课题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