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9年闽侯县补充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公告》规定的招聘办法,现将2019年闽侯县第二轮补充招聘编外聘用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按照4月14日全省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审核 (一)时间 7月22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一天。 (二)地点 考生资格审核地点设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60号教育局办公大楼二层203、204室, 联系电话:0591-22986401。) (三)提交材料 1.材料清单:(1)《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网打印);(2)笔试准考证;(3)毕业证书;(4)报到证(用人单位已签章的,须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或解聘证明);(5)就业推荐表;(6)就业协议书(填写姓名);(7)普通话等级证书;(8)教师资格证书;(9)身份证;(10)户口簿。(2)-(10)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已与民办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还须提交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要提供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公务员局)确认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在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并在《报名登记表》右上角空白处注明加分类别(超过时限不予加分)。 3.报考编内新教师的已婚考生还须提供县(区)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四)有关事项 1. 2019年第一轮报考闽侯县待入编教师或编外一类聘用教师学科教师岗位并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本次不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闽侯县第一轮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应参加面试资格审核。 2.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由本人到场办理。 3.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逾期未办理考生资格审核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考资格。考生若已被其他用人单位录用,放弃参加我县面试,请与我局人事科联系确认并提供放弃面试书面声明,联系电话:0591-22986401(可传真)。 5.请各考生相互转告,将资格审核通知转告其他考生。 6.因时间紧迫,面试会尽早进行,请及早准备,具体时间详见公告。 三、注意事项 新教师补充招聘工作面试、聘用、岗前培训等各阶段有关事项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教师招录”栏公布,敬请留意。请收藏网址:()。 点击下载>>> 2019年闽侯县第二轮补充招聘编外一类聘用教师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暂未公布) 闽侯县教育局 2019年7月19日 原标题:关于2019年闽侯县第二轮补充招聘编外聘用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