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明委办发〔2019〕35号)和《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21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三明市实验小学10名,三明一中10名,三明市综合实践学校1名。 二、选聘对象 公办学校在编在职中小学优秀教师。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 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8.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10.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分别不超过45周岁、50周岁。省市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8.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选聘:(1)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的人员;(2)在试用(见习)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3)根据有关规定或录用(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期限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7)与拟调入单位人员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要求的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8)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适宜调配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8月16日-8月20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报名地点在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沪明新村25号 )。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有关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认真填写《三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三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