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8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8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队伍,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的条件下,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回购股份。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份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总股本334,060,841股的2.99%,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董事会决议之日至本次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6、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8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告》。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证券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098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9年8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8月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