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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现状及相关问题思考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4-19
摘要:关注|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现状及相关问题思考,摘要:农林生物质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具有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等特点,能够在替代化石能源、促进环境保护、

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摘要:农林生物质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具有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等特点,能够在替代化石能源、促进环境保护、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本文在简要论述农林生物质综合利用途径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的现状以及当前与农林生物质发电相关的重要问题,提出强化地方农林生物质发电规划执行与评估工作、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相关的排放标准体系等建议。

我国是农业大国,每年产生约7亿吨的秸秆,按照能量折合约3.8亿多吨标准煤。其中造肥还田及其收集损失约占15%,饲料、工业原料及农村炊事等消耗约38%,除此之外,实现工业化综合利用的不到13%,田间散烧占到25%左右。农林生物质的散烧,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对大气环境有较大影响。秸秆等农林生物质恰当的综合利用,可以通过燃烧发电替代部分煤炭,可以通过研发生物质液化技术替代部分汽柴油和航油,也可以通过基体加工制备高性能材料等。

所以,合理并充分利用农林生物质清洁能源,可以降低地区能源消耗,改善能源利用结构,可以不同程度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可以有效改善农村地区由于秸秆散烧形成的季节性大气污染,同时也是我国鼓励和提倡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和示范。

农林生物质综合利用途径

从全球角度来看,农林生物质能已经成为世界上重要的新能源,技术成熟,应用广泛,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源供需矛盾、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全球继石油、煤炭、天然气之后的第四大能源,成为国际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在世界上农林生物质综合利用方式主要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燃气、生物液体燃料四种。在农林生物质发电与成型

燃料方面,北欧国家技术最为先进,利用率也最高。从全球范围来看,农林生物质发电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在我国,农林生物质综合利用主要集中在发电和液体燃料两方面,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等产业已起步,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1]。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技术已经基本成熟,但发展较缓慢,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约占全国0.41%;生物液体燃料包括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和生物质热解油[2],生物柴油处于产业发展初期;生物质成型燃料主要用于城镇供暖和工业供热等领域,尚处于规模化发展初期;生物天然气主要是生产沼气。

从农林生物质工业化综合利用的发展趋势来看,一是生物质能多元化分布式应用成为世界上生物质能发展较好国家的共同特征;二是生物天然气和成型燃料供热技术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基本成熟,逐渐成为生物质能重要发展方向;三是生物液体燃料向生物基化工产业延伸。

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生物质发电方式分为三种:农林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发电、沼气发电。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30个省(区、市)投产了747个生物质发电项目,并网装机容量1476.2万千瓦(不含自备电厂),年发电量794.5亿千瓦时。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271个,累计并网装机700.9万千瓦,年发电量397.3亿千瓦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39个,累计并网装机725.3万千瓦,年发电量375.2亿千瓦时;沼气发电项目137个,累计并网装机50.0万千瓦,年发电量22.0亿千瓦时[3]。

由上述数据可知,农林生物质发电厂数量占36%,但是装机容量、发电量却分别占48%、50%。也就是说,在生物质发电中,农林生物质虽然数量不占主要地位,但是发电量占比却较高。全国生活垃圾发电厂平均装机容量、平均发电量分别为2.14万千瓦/座电厂、1.11亿千瓦时/座电厂,而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厂平均装机容量、平均发电量分别达到了2.59万千瓦/座电厂、1.47亿千瓦时/座电厂。

就全国各省数据而言,截至2017年底,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排在前五位的依次为:山东、黑龙江、安徽、江苏、湖北,分别为126.0万千瓦、81.6万千瓦、74.9万千瓦、49.4万千瓦、48.3万千瓦,排在前五位的省份的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合计占全国的54.24%。农林生物质发电量排在前五位的依次为:山东、安徽、黑龙江、江苏、湖北,分别为70.3亿千瓦时、48.5亿千瓦时、44.5亿千瓦时、31.8亿千瓦时、23.7亿千瓦时,排在前五位的省份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量合计占全国的55.07%。

就重点城市群而言,截至2017年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三角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42.6万千瓦、70.8万千瓦、22万千瓦、105.6万千瓦,合计占全国的34.38%,其中我国经济最为活跃的“经济前三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仅占全国的19.32%。四大重点城市群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量分别为23.5亿千瓦时、43.4亿千瓦时、14.7亿千瓦时、55.7亿千瓦时,合计占全国的34.56%,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农林生物质发电量占全国的20.54%。

总体而言,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当前正在步入一个由无序发展到有序发展、由爆发式增长到稳健型增长、由提速期向成熟期过渡的阶段。

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存在问题

缺乏专业性与可操作性很强的地方生物质发电规划

国家能源局2016年发布了《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分别针对华北、华东、东北、华中等不同重点省份规划了2020年700万千瓦的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2017年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分省规模的布局,并将2020年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调整到了1312万千瓦。所以,对于我国近期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从国家层面已经规划得很具体,但地方层面却没有结合自身农林生物质的资源禀赋,制定对应的配套计划、实施方案和执行细则,或者没有对规划进行客观评估,以进一步指导地方省份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科学、合理、有序建设。

地方农林生物质发电向燃煤发电转移的可能性增大

虽然火电审批权下放对生物质发电没有太大影响,但从环境管理角度而言,应将生物质发电纳入火电整体规划之中,或单独形成生物质发电规划。目前,一方面省级政府没有对地方生物质综合利用或生物质发电引导的规划,另一方面地方对生物质发电又具有较大的兴趣。部分省份对生物质发电曾有过指导意见,例如“原则上每个县发展一个生物质发电项目”,但在具体执行中,并没有按照原则去做。在没有实际分析区域生物质供应能力的前提下,部分农业县建设2~3个生物质电厂,最终导致生物质电厂没有生物质可烧,处于停产或者半停产状态。还有些企业在生物质供应不足或发电盈利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就会存在向燃煤发电转移的可能,造成与产业政策不符的现象。

缺失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专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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