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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传来大消息!大额现金管理试点来了?!对公50万对私10万现金(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1-14
摘要: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杭州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试点行”)参考本地现金分析数据,基于企业和个人用现特点,听取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企业等方面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本次试点针对

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杭州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试点行”)参考本地现金分析数据,基于企业和个人用现特点,听取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企业等方面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本次试点针对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范围。


管理金额起点须符合总行对起点金额以上业务笔数、金额在总业务量中比例要求,不影响个人、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正常、合理的用现需要,对监测非常规大额用现行为有针对性,既避免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负担过重,又对客户的整体影响较小。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管理业务情形以有现金实物交接的柜面业务为主,包含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情形,并须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2.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


试点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建立相关预约规则,明确客户预约的时间、渠道方式、信息要素,并保存预约信息,向试点行报送。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主动宣传预约理念,完善预约业务流程,为客户办理预约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强化约束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国家安全应急需要等紧急大额取现情形,制定应急流程。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预约业务与库存现金调拨保管、向人民银行发行库预约业务相结合,优化整合内部现金流转。


3.建立大额存取现登记制度。


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试点行确定本地区客户登记的信息要素,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集、保存、统计上报登记信息。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宣传解释与主动引导,完善登记业务,为客户办理登记创造便利条件,提高效率。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企业、单位发放工资、日常性大额存取现,以及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军队等因履职需要发生的大额现金存取,制定简化流程。


试点行统筹考虑人民银行冠字号码数据集中要求与大额现金监测要求,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起点以上存取业务的信息与现金实物的冠字号码相关联、可追溯。

4.建立大额现金业务风险防范制度。


试点行分析本地区易产生大量现金交易行业的用现特点和风险等级,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行业、金额实行取现分级审核措施,加强大额用现引导与风险跟踪监测。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深对用现客户的了解,对于易产生大量现金交易行业的客户,加强风险提示与信息沟通,引导其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对于确有大额用现需求的,保障其合理用现需要。对于客户来自风险较高行业、交易金额特别巨大、交易频率或金额与客户身份及日常交易特征不符等情形,严格对信息真实性、规范性的审核,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应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进行风险标注,后续跟踪,记录备查。


5.建立大额现金分析报告制度。


试点行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包括取现预约、存取现登记、分级审核、风险信息等。加强自身大额现金分析水平,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区分行业、用途、金额进行分析,掌握大额现金流向,预判大额现金业务风险。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和严格规范信息用途的前提下,与相关部门交流、共享信息。


试点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预约、登记、风险防范要求与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自身业务流程及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实现大额现金业务信息的整合、归集,提高信息采集效率及准确性。


6.建立大额现金业务监督检查制度。


试点行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大额现金管理要求的情况,定期评估试点成效。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通过行业公约等多种形式约束银行行为。


(二)探索大额现金综合管理措施。


7.特定行业企业大额现金交易记录及报告。


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依托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框架,就邢台市房地产行业建立与财政、住建等部门协作机制,要求企业规范现金日记账信息要素,报送一定金额以上的现金交易,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定期分析大额现金交易情况。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强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就秦皇岛市医疗行业建立与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协作机制,要求企业、单位规范现金日记账信息要素,向人民银行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一定金额以上的现金交易,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定期分析大额现金交易情况。


8.特定行业企业大额提现及用现管理。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浙江省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分别确定各行业企业大额现金提取额度标准。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企业超出额度的取现业务,引导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 


确有大额提现需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预约环节加强管理提示,在取现环节加强交易资料真实性审核,在后续环节重点关注客户现金使用情况。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强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9.个人账户大额用现管理。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加强对利用个人账户进行经营性收支行为管控,细分个人账户经营性收支来源与用途。


在监测行业分布的基础上,对一定金额以上的个人账户经营性收支加强真实性审核。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现金收支,对个人账户进行风险标注,并持续跟踪监测。


探索实现对同一主体对公对私账户的对应监测。


10.个人现金收入报告。


选择试点地区适宜地市,探索从部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入手,推动该部分个人主体报告一定金额以上现金收入的交易性质、交易金额等信息。


11.大额现金出入境监测。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加强与香港地区人民币清算行的沟通协调,监测境外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


监测口岸地区个人账户大额现金收支,结合境内居民、境外非居民大额现金存取信息。


加强与深圳海关信息交流,建立个人携现跨境情况定期通报机制,探索对存在风险隐患的现金入境强化信息采集及后续跟踪。


三、保障措施


(一)细化试点要求试点行基于本方案和总行确定的业务规则,制定本地实施细则,确保试点措施切实可行。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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