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次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面试时,所有面试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4、面试考官聘请专业人员担任,并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四)成绩合成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具有职业教育相关机构或团体从业经历的、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高者、持有职称资格或技能比赛奖励证书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体检机构;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时间另行通知,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供本人档案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档案证件的则视为自动弃权。 (七)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县政府门口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 间另行确定。 在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在此期间本人自愿放弃的及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岗位,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依照优先进行体检的顺序进行。 招聘过程中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需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4份,并按管理权限及规定履行审批及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全额事业编,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需在阜平县职教中心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流动。 五、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工作纪律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监督咨询电话: 阜平县人社局:0312-7225262 阜平县教育局:0312-7225426 详情登录 https://www.hebd.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bdrsw/index.jsp 廊坊开发区中小学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中小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 一、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4.具备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②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A类岗位报名具体条件 1.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初中或以上学段与报名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要求具有高中学段与报名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5月4日以后出生,下同)。 2.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小学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岁以下。 以上岗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要求报名岗位相关专业毕业,同时符合上述职业资格、年龄等条件要求。 (三)B类岗位报名具体条件 报名中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初中或以上学段与报名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要求具有高中学段与报名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或者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二级教师职称,并且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称号之一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在职)或以上,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79年5月4日以后出生)。 以上岗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要求报名岗位相关专业毕业,同时符合上述职称、职业资格、年龄等条件要求。 三、考试形式 报名人员按照报名岗位分别进行考试排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因为招聘人数较多、试讲人员无法分在同场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对试讲人员和招聘名额进行合理划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汇总确定。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再组织一次面试加试,取成绩高者。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考试。 四、聘用程序及人员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