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含中、部、省属及外地驻石单位)都必须参加网上年审。 请各用人单位按时主动参加网上年审。对本年度网上年审中,初次发现违法行为且情节轻微的,以教育为主,整改到位的不予行政处罚。用人单位参审情况及审查结果记入劳动保障社会信用档案。 对未依法参加年审或逾期参审,或未如实申报年审数据,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拖欠劳动报酬等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对重大违法行为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进行社会公布,依规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