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 第21号)。 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河北、山西、内蒙古、浙江、安徽、江西、河南、广东、广西、四川、甘肃、青海、新疆(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者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 值得注意的是,知名品牌欧莱雅也上了抽检“黑榜”。具体产品信息如下: 2019年11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内容涉及化妆品、医疗、食品、房地产等多个重点领域。其中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被点名。 通告称,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在重庆某百货有限公司“欧莱雅”专柜发布印刷品广告,其内容含有: “法国碧欧泉8天、肌肤犹如新生愈颜、弹润、透亮源自活源精粹的愈颜力、奇迹水肌底精华露、无论年龄,无论肌肤状态、8天肌肤犹如新生、明星达人挚爱之选、众人见证8天奇迹、肌肤问题一并解决68800人已经见证奇迹水带来的肌肤新生......” 经查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属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19年6月,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