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曙光表示,发电侧有各种电源,电源以后究竟怎么发展,能源法从优化能源结构方面确定了一个发展方向,即调整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推动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和低碳化发展。 能源法反映了下一步整个能源结构的调整趋势,那么对火电企业有什么影响呢?展曙光表示,火电作为化石能源,首先面临被替代的趋势,前景不好,但并不意味着不开发火电。火电逐步被替代的命运很难避免,但是多长时间实现很难说。煤电对国家而言非常重要,从我国的资源禀赋看,不可能将火电一刀切掉,那么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呢?当然还是要发展,但是能源法中提到要注重清洁安全高效,超低排放,在类型上要发展热电联产、热电煤气多联供等。 另外关于火电,能源法2007版提到国家在能源资源富集、符合大规模开发条件、对国家能源布局具有战略作用的地区建设能源基地。在新版能源法中删除了这一条,想搞大的煤电基地火电基地现在已经不可能了,不受国家鼓励。 对可再生能源的影响:通过补贴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路子走不通 能源法中提到的结构优化、鼓励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等对于可再生能源是一种利好。但是指望通过补贴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想法需要改变。 针对这一问题,展曙光做了对比:2017版能源法中明确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也明确了发展基金的来源。但是新版能源法中并没有提到此项内容,只提到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扶持,但到底何种政策可能不再是法律强制的了,因此通过补贴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路子是走不通的。 对电力用户的影响:高耗能企业不公平因素减少 能源法对于电力用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高耗能”领域的变化。从2007版和2020版能源法的对比中,可以看到“高耗能”一词在2007版中出现9次,在新版能源法中只出现1次,说明我国告别了能源供应短缺时代,能源供应结构更加合理,对于现有高耗能企业来说是一个好事,不公平因素会慢慢减少。 当前国内实体经济不景气,国家也出台相关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可以预见的是对于能源改革而言,加大力度继续推进是确定无疑的事情,电力现货、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等等都会持续下去。基于国内的改革习惯,我们的改革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但电改毕竟经过了5年,相信下一步改革步伐会加快,参与改革的各方主体要保持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