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3号《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公开发行了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59.4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40.6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8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237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990.45万元(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326.75万元);2019年1-6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429.2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859.37万元(含利息净收入38.4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2018年7月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429.2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5,326.7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8年6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ZA15315号《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7月6日完成由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326.75万元的置换。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实际已置换项目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 年4月 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