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核产品类似,自动驾驶汽车的高社会效用同样伴随着高风险。无人驾驶如若在未来全面普及,全城的汽车行驶路线将完全取决于内置的人工智能程序的决策。彼时,如果人工智能程序遭受黑客攻击而发生大面积错乱驾驶,又或者人工智能因自身逻辑错误而罢工,其灾难性将不亚于核泄露。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为人工智能自动驾驶设置类似的信托基金池,由运营自动驾驶的私营公司按比例分摊池内金额,以保障在第一重保险赔偿后仍无法受偿的受害人获得第二重救济。 人工智能的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现有的法律体系必然将受到冲击。本文以人工智能领域中发展较快的自动驾驶汽车行业为切入点,分析了现代法律在适用人工智能侵权时可能陷入的困境,并进一步探讨了自动驾驶下的具体侵权责任划分。希望借此能为我国法律规制人工智能问题提供一些思路,进而促进人工智能领域的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