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补差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补差费为 0;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按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 (5)基金补差费的收取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 (6)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转换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转换费在扣除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部分后,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基金补差费作为相关的手续费。 目前参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费率详见各相关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 7、转换份额的计算 转换份额计算方法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补差费=[(转换金额-转换费)/(1+补差费率)]×补差费率 转入份数=(转换金额-转换费-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转入情况的计算 例:投资者转换 1 万份基金 X 至本基金,则其可得到转换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为: 基金 X 转出份额 10,000 份; 基金 X 转换申请日份额净值(NAV) 1.20 元; 本基金的份额净值(NAV) 1.000 元; 假设基金 X 转换至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 0.3%,补差费率为 0.2%; 转换金额=10,000×1.20=12,000 元; 转换费=12,000×0.3%=36 元; 补差费=[(12,000-36)/(1+0.2%)]×0.2%=23.88 元; 转入份数=(12,000-36-23.88)/1=11,940.12 份。 即投资者转换 1 万份基金 X 至本基金,获得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11,940.12 份。 注:由于转换基金所对应的费率不相同,上述示例仅作参考。 (2)转出情况的计算 例:投资者转换 1 万份本基金至基金 X,则其可得到的转换入的基金 X 份额为: 本基金转出份额 10,000 份; 基金 X 转换申请日份额净值(NAV) 1.20 元; 本基金的份额净值(NAV) 1.000 元; 假设本基金转换至基金 X 的转换费率 0.5%,补差费率为 0.2%; 转换金额=10,000×1=10,000 元; 转换费=10,000×0.5%=50 元; 补差费=[(10,000-50)/(1+0.2%)]×0.2%=19.86 元; 转入基金 X 的份数=(10,000-50-19.86)/1.20=8,275.12 份。 即投资者转换 1 万份本基金至基金 X,获得基金 X 份额为 8,275.12 份。 注:由于转换基金所对应的费率不相同,上述示例仅作参考。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9、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10、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当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