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子公司“兄弟相残”,资金危机与诉讼纠纷不断,力帆汽车进入至暗时刻 摩托车起家的力帆汽车,自2019年以来,日子就似乎没有平静过。 4月9日,力帆股份(601777,SH)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延期回复的公告》称,力帆股份于2020年4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其于2020年4月8日前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和披露。 图片来源:力帆股份公告 因《问询函》相关问题涉及到控股股东、盼达汽车等主体,部分内容需要时间进行收集,为确保回复内容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力帆股份对《问询函》延期回复。 值得关注的是,近日,重庆盼达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盼达汽车)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对力帆股份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力帆乘用车向盼达汽车赔偿资产损失等费用共计人民币约7.98亿元。 据了解,上述仲裁案件已于今年4月2日开庭。但因案件所涉交易较多、交易年限较长,部分事实需进一步核实,力帆乘用车请求仲裁庭给予举证期限。仲裁庭予以准许,宣告休庭,将择日进行第二次开庭。 力帆股份方面表示,公司将积极应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尊重司法,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利益。鉴于本案尚处于庭审调查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4月10日开盘,力帆股份走强,截至记者发稿,力帆股份上涨2.30%,报收3.12元/股。 金额高达8亿元的“内斗”? 力帆股份发布的《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盼达汽车要求力帆乘用车赔偿其资产损失约6.14亿元;赔偿其营收损失约1.61亿元;赔偿其交强险损失约2219万元;赔偿其租赁停车场的租金损失约198.9万元;并承担本案的仲裁费。 图片来源:力帆股份公告 启信宝数据显示,作为盼达用车的运营主体,盼达汽车成立于2015年5月,提供分时租赁、专车租赁、企事业机构团体长租等用车服务。从资本关系看,力帆乘用车与盼达汽车均为力帆股份的子公司,力帆股份持有盼达汽车15%的股权。正是基于此,盼达汽车状告力帆乘用车被外界认为是一场“兄弟相残”的“内斗”。 值得一提的是,盼达用车自2015年11月起上线运营,所用车型大多为力帆330EV。 据了解,盼达汽车和力帆乘用车于2015年6月25日签订了《关于采购新能源汽车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双方就车辆的购销达成意向条款,并约定具体购销合同由盼达汽车及其子公司与力帆乘用车及指定销售商签订,所有购销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由盼达汽车与力帆乘用车享有及承担。 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盼达汽车和力帆乘用车及指定公司共计签订《购销合同》22份,购买车辆近万辆。 然而,盼达汽车所购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却出现电池严重衰减、设计缺陷等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大部分车辆出现故障需长期维修甚至无法运营的问题。 2018年9月26日,盼达汽车和力帆乘用车签订了《关于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补充协议》,约定盼达汽车所购车辆出现质量问题需维修造成停运的,每停运一天,力帆乘用车应按110元/车赔偿申请人营收损失;盼达汽车停运期间的交强险损失以其缴纳的交强险年缴纳额平摊至每天的费用标准计算(按整改、维修所消耗的天数作为计算基数);所购车辆因质量问题不能达到约定使用而被下线,且未达到约定的里程或运营年限的,经确认后,应当由力帆乘用车赔偿资产损失。资产损失的计算方法为:资产损失=车辆购置价格(不含税)*剩余使用期限/折旧年限5年。此外,盼达汽车因停放下线车辆、故障车辆产生的停车费、车辆救援费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力帆乘用车承担。 2018年至2019年期间,盼达汽车与力帆乘用车在往来函件中确认,因车辆出现质量问题,力帆乘用车应赔偿盼达汽车资产损失、营收损失、交强险损失、租赁停车场的租金损失等总计约7.98亿元。但此后,盼达汽车多次向力帆乘用车催收,均未获得赔偿。 上述仲裁案件也引起了上交所的关注。4月3日,上交所向力帆股份下达《问询函》,要求列示力帆乘用车与盼达汽车签订购销合同的具体情况,并补充说明力帆乘用车向盼达汽车销售每一批次车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型、数量、金额、交付时间及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等。 力帆危局 盼达汽车与力帆乘用车的纠纷或许也折射出力帆汽车目前面临的窘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