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开放程度较高的行业主要是大部分制造业和旅游服务业。制造业多数基本开放,汽车等少数行业仍受限。2019年修订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支持外资向高端、智能、绿色制造等领域发展,新增了5G、芯片封装设备和云计算设备等项目,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为制造业。而对于汽车关税较高、外商投资受限的行业,中国正加大开放力度,2018年7月,汽车关税由25%降为15%,预计2022年取消汽车行业限制。旅游业不限制外商股权投资比例,市场充分竞争,民营资本为主。2003年中国旅游业完成入世承诺,是中国对外开放最早、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目前,民营旅游企业投资约占全部旅游投资规模的60%,形成以民营资本为主、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为辅的多元主体投资格局。 第二,限制类行业主要集中在基础能源和自然垄断行业。其中,电力业限制外资股比,国有企业垄断,资源错配。当前,核电站的建设、经营由中方控股,国有企业占据垄断地位。金融业设置外资股权比例,国有企业占主导,预计最晚于2020年4月全面开放。由于境内外市场规则制度差异、配套法律法规不到位、汇率制度等因素制约,金融业对外开放改革存在反复、缓慢等特点,目前,证券、期货和寿险外资股比不超过51%。国务院提出于2020年取消证券、期货和寿险公司的股比限制,实行全面开放。电信业限制外资股比,国有企业占主导。当前基础电信业务必须由中方控股,由于电信产业的基础性和自然垄断特性,电信对外开放进程较为缓慢,国内电信企业通过行政干预获得垄断地位,导致行业存在技术升级慢、收费高、服务差等问题。医疗业部分药品实施零关税,鼓励外资投资医药制造,但医疗机构外商投资受限。外资在中国医疗机构投资仅限于与合资、合作,目前,中国医疗资源和政策均向公立医院倾斜,2018年中国公立、民营医院诊疗人次分别为30.5和5.3亿人次。 第三,禁止类行业主要涉及意识形态和国家安全。互联网信息业禁止外资投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行业由民营企业垄断,2019年仅阿里巴巴和腾讯两家市值占比达57.2%,但对外开放程度较低。由于互联网信息业涉及意识形态,具有社会导向性,此类行业对外开放需持谨慎态度。新闻广播业禁止外资投资新闻机构,图书、报纸、期刊的编辑、出版业务,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制作业等业务,此外,外资对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限于合作。行业主要由国企垄断。由于新闻广播类行业涉及国家安全及公共服务领域,此类行业对外开放需持谨慎态度,应在合理监管力度下,优先对内开放,形成市场竞争。军工行业禁止外资参与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核燃料生产等领域的投资。相关产业均有国企控制垄断。由于军工行业涉及国家安全与公共服务,此类行业对外开放需持谨慎态度,应在保护国家安全和严格监管的条件下,引入先进技术,提升国防水平。 2 开放促进竞争:汽车业高度保护,自主品牌竞争力弱;家电业高度开放,全球竞争力强大 2.1汽车行业:政策保护、垄断经营、高关税、投资限制导致研发动力不足全球竞争力弱 2.1.1 发展:从货车到乘用车,从管制经济到缓慢开放 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汽车承载着中国制造业升级的战略任务和市场化要求。总体来看,汽车行业开放迟缓,政府干预仍然较强,主要体现在关税、外商投资准入、产业目录等多个环节。中国汽车行业发展历程可概括为四个阶段:1)起步阶段(1953-1977年):从无到有、计划生产;2)合资阶段(1978-1999年):引进技术、行政干预;3)发展阶段(2000-2010年):需求释放、小幅放开;4)创新阶段(2011年至今):渐行渐近的全面开放。 1、1953-1977年,起步阶段:从无到有、计划生产 1953年第一汽车制造厂(一汽)在苏联援助下正式成立,此后,中国开始自主建立车企,基于国家基础建设和军事用途,主要生产货车。1957-1978年,中国汽车产量从0.8万辆增长到14.9万辆,增长了18倍,其中,载重汽车产量从0.6万辆增长到9.6万辆,增长近15倍。 计划经济背景下,政企不分离,汽车企业依托国家集中投资的模式建立,产点和产量均由国家规定。产量方面,各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计划组织汽车生产,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生产。产点方面,分为三类,一是各方面条件较好的汽车生产厂,优先安排生产;二是不具备生产条件且车型质量不好的,应通过调整改组或专业化合作方式生产;三是质量不好、油耗高且亏损严重的,应关停并转。 2、合资阶段(1978-2000年):引进技术、行政干预 改革开放后,中国汽车产业主要依赖合资、技术引进的发展模式。1986年“七五计划”提出将汽车制造业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汽车产量持续扩张,1978-2000年中国汽车产量由14.9万辆增加至206.8万辆,增长13倍。但行业初现“散乱差”格局,1980-1993年,全国整车生产企业数量从56家增长到124家,1993年产量5万辆以上的车企有6家,仅占全部车企4.8%。 在此期间,政策对外过度限制、对内过度保护,弱化了国内企业自主研发的动力和能力,限制了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发挥。1994年《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第一,外资股比限制严格。 “生产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产品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第二,进口管制。 “在我国汽车工业还不具备国际竞争力时,国家对进口汽车、摩托车仍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第三,高技术壁垒。中外合资、合作的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生产高技术水平的产品。但国内企业为追求利润,减少研发投入,核心技术始终被外资企业掌握,国内技术研发落后。第四,高关税壁垒。1986-1997年连续两次下调关税,但仍然较高,1997年,3.0L以上进口汽车关税税率仍高达100%,3.0L以下高达80%。第五,资源向国有企业倾斜。1987年国务院确立“三大三小”生产点,外资进入后与“三大三小”汽车企业合作,使得国有汽车企业在规模、资源和技术的加持下占据了大量市场份额,民营企业发展受限,削弱了行业竞争。 3、发展阶段(2001-2010年):需求释放、小幅放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