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17年9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9.99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8亿元全部陆续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陆续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淮汽车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淮汽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9,734.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745.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6,212.5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