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队特殊要求和文职人员身份特点,按照与现役军人有统有分的原则,对文职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其中,在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管理、安全保密、因公出境、档案管理等方面,与现役军人一样要求。在入职宣誓、因私出境、人事争议处理等方面,实行文职人员特有的、与国家工作人员相衔接的管理制度。在工作时间上,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关规定执行,通常不参加早操。在休假探亲上,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执行军委下达的专项任务累计时间超过6个月的,任务期休息日和节假日未休息天数可累加计入本人当年假。在因私出境上,文职人员可以利用休假探亲时间出境旅游,每年不超过两次。同时,文职人员按军队统一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相应标志服饰。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授予相应荣誉;对违反军队纪律的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8.文职人员待遇保障主要有哪些方面? 文职人员待遇保障政策按照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具有比较优势的思路设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工资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系,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二是住房保障。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文职人员可以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三是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所在地社会保险。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四是福利抚恤。健康体检、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文职人员与现役军官同等享受。平时抚恤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参加军事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执行现役军人政策。 9.招考对象为哪些人员?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10.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2)学历条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资格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0年6月30日、12月31日。 11.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根据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文职人员: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12.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原则上不得报考。 13.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能否报考? 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14.留学回国人员能否报考,有哪些要求? 可以报考。本人在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15.今年主要对哪些报考人员实行加分政策? 着眼充分体现对长期服务军队、作出实绩贡献人员政策优惠导向,在去年给军烈属全军统一考试公共科目加分的基础上,今年将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纳入加分范围。 为充分体现对抗疫一线军队人员的关心照顾,明确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非现役人员),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