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省医保参保人员持卡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原则上不设上限(取消14天内最高不超过200元的限制)。为更好地保障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省医保办决定从10月9日起,提供参保人员对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设置购药交易密码服务。目前,交易密码使用限于省本级定点零售药店,暂不支持异地刷卡交易中使用。 那么,如何设置医保卡交易密码? 省医保办表示,2017年10月9日起,省医保参保人员可选择是否使用交易密码在省本级定点药店刷卡购药。第一次使用密码交易时,药店收银台应提醒参保人员设置交易密码,并在刷卡购药时进行密码校验。 如何变更、重置交易密码? 省医保办介绍,参保人员设立交易密码后,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选择变更:可在省本级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密码修改;可在省医保中心业务窗口进行密码修改;可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的触摸屏查询机进行自助修改。 另外,参保人若遗忘密码,可进行密码重置。密码重置需本人持社保卡或委托人持双方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省医保中心业务窗口办理。 如何挂失? 省医保办提醒,提供医保购药交易密码服务是一项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社会保障卡及交易密码,社会保障卡遗失,参保人员应及时拨打12333进行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各种损失,依据《福建省社会保障卡暂行办法》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