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5月11日消息,记者11日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连江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全省首起疫情期间偷越国境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和池某拘役五个月、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4000元。 据了解,该二人返回连江后,未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报告境外旅居史,未实行居家隔离并外出、聚餐。连江县公安局开展打击偷越国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时,发现相关犯罪事实并于4月7日将二人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池某为到境外赌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两次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 鉴于二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