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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9年以来,福建省财政加大力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断提高,为脱贫攻坚、乡村治理和基层党建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一是全面扶持贫困村。下达资金3.23亿元,继续在全省69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经过3年扶持,实现了全省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有效助推贫困村脱贫致富。 二是分批扶持示范村。根据《2019—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下达资金1.4亿元,选择280个有工作基础、发展条件较好的村,对其集体经济发展予以扶持,充分发挥示范村的带动作用。 三是巩固提升扶持成果。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摘帽,下达资金1.38亿元,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济给予扶持。 (黄建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