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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吕先三“涉黑”事件调查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8-31
摘要:《市场信息报》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经济类综合报纸。国内统一刊号:CN14-0016,邮发代号21-13。个性张扬,独树一帜,信息量大,实用性强,传播面广,发行遍及全国

  8月13日上午9点,合肥市中级法院第一法庭内,一起涉黑案件正在审理。

  18名被告人在法警的陪同下走进法庭,在审判长面前一字排开。他们依据被指控的罪名由重到轻依次排序,主犯徐维琴、邵柏春夫妇排在1号、2号,为他们打过多起官司的律师吕先三排在4号。

  合肥市检察院指控称,自2010年起,徐维琴、邵柏春夫妇涉足非法高利放贷,拉拢、网罗亲属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专门从事非法放贷、讨债活动,利用套路贷侵占他人财物,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而吕先三曾为徐、邵等人代理借贷纠纷案件,因此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实施套路贷的团伙成员,以诈骗罪、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提起公诉。

  经过四天庭审,本案中超过一半的被告人表示认罪。除组织、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外,他们还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但吕先三坚称自己只是正常代理案件,不构成犯罪。

  结识潜在的大客户

  在合肥中院开庭时,吕先三穿着一件黑色的带领T恤衫站在被告席上。他个子矮小,身材瘦削,轻微谢顶。被法警带入法庭时,他一直朝旁听席上张望,试图从一百多名旁听人员中找到久未谋面的亲属。

  39岁的吕先三是安徽淮南人。20岁那年,他从六安师范学校小学教育专业毕业,进入老家的一所镇小学教书,后来又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几年。直到2009年,吕先三才开始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进入安徽省的一家律所实习,3年后成为执业律师。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执业期间,吕先三至少代理过80多起案件,其中虽然不乏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但大多数是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

  在吕先三妻子赵静的印象中,丈夫与徐维琴相识于2013年底。当时,徐维琴到借款人刘某的公司催账,吕先三也陪着自己的当事人来要钱。徐维琴认为吕先三今后能在自己的生意上帮忙,便与他互留了电话。

  在吕先三看来,56岁的徐维琴或许是个潜在的大客户。这个性格泼辣的女人,早年曾在合肥市经营歌舞厅,2010年后开始涉足高利贷。2012年,徐维琴、邵柏春成立了合肥启博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启博商贸”),专做小额贷款生意。

  2013年12月,二人相识后不久,吕先三便开始为徐维琴的家人代理案件。第一次是一起借贷纠纷,徐维琴的丈夫邵柏春将借款人刘某起诉到法院。经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调解,刘某同意向邵一次性付清本息275万元。

  同月,吕先三又成了徐维琴亲家王仁芳的代理律师,同样是起诉刘某偿还贷款。这一次,蜀山区法院判令刘某偿还王仁芳借款及利息共299万余元。

  这两次合作,吕先三均通过司法途径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到了应得的利益。赵静称,吕先三的代理费用不高,因此取得了徐维琴的信任。

  但从2014年4月开始,吕先三陆续接手了徐维琴、邵柏春等人与李光建的借贷纠纷,共11起案件。正是这些与李光建相关的案子,把他拖进了泥潭。

  算不清的借款

  在徐维琴对警方的供述里,李光建与他们夫妇是多年的朋友。

  2011年3月2日,李光建因承包了合肥广齐建筑钢模租赁有限公司(下称“广齐公司”)的建筑工程急需用钱,向邵柏春借了10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双方手写的借条上未标注利息,但李光建事后告诉警方,借款时双方口头约定了8分月息,即年利率96%。

  后来因为工程出了问题,2012年1月13日,李光建又向邵柏春借了300万元,广齐公司为担保人。双方约定3个月还清本息,利率为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如有逾期,每天加收欠款2‰的违约金。

  因为工程的事,广齐公司也出现了资金困难。2012年4月6日,李光建、广齐公司及其负责人李劲明三方一起向邵柏春借钱。借款金额300万元,借款期限一个月,利率与上次相同,但逾期违约金为每天3‰。这一次,借条上的出借人是徐维琴的亲家王仁芳,钱也是用王仁芳的银行卡转给李光建的。

  李光建事后提供的还款明细显示,2011年3月第一次借款后的半个月,他便开始陆续还钱,但没有按照每月80万元的利息还款。钱多时,他一个月还过346万元,钱少时只还30万元。截至2012年5月第三笔贷款到期时,他共向徐维琴、邵柏春及其亲属的账户转款12次,总计1160.6万元。

  第三笔借款后的半个月,广齐公司也开始还钱。转账记录显示,2012年4月20日,广齐公司的账户向徐维琴的妹妹转账300万元。

  在李光建看来,广齐公司已经还清了第三笔借款的本金,他自己则陆续还了利息及部分本金。但徐维琴和邵柏春不承认,认为广齐公司和李光建还的钱只是利息,本金没还。因为他们有个规矩,借款人还钱时要先付利息;贷款到期后,才能偿还本金。这是许多民间借贷惯用的还款方式,李光建是清楚的。

  2013年3月12日,徐、邵二人将李光建叫到家中,给他算了一笔账。

  李光建事后向警方表示,那次清算的结果是他和广齐公司已向邵柏春、徐维琴及他们的司机等多个账户还款2700多万元,但仍然只还了部分利息,还差440万元利息和1600万元本金没还,共计2040万元。徐维琴为李光建重写了一张2000万元的欠条,抹去了40万的零头。

  在2000万的欠条上,出借人共有四人,包括徐维琴、邵柏春、王仁芳及徐的侄女婿。李光建说,徐维琴还让他给侄女婿单独打了一张400万元的借条,并承诺这张借条“只是走个账,不算数。”

  但徐维琴对此并不认可,称清算当天,李光建又借了400万。给侄女婿的借条,对应的就是这笔钱。

  那次清算后,李光建仍在还款。从他提供的还款明细上看,截至2013年12月27日,他和广齐公司已还款3000余万元,其中,向邵柏春的账户转款共计760.6万元,向徐维琴妹妹、侄女、司机等人的账户转款共计2260余万元。

  自2014年起,李光建没钱了,基本不再还款。徐维琴、邵柏春一边为他计算罚金、违约金,一边找律师起诉。

  借贷纠纷拉锯战

  徐、邵二人找到的律师正是吕先三。

  此前,吕先三已为邵柏春及其亲属追回了两笔借款,总数近500万元。2014年4月,徐维琴又拨通了吕先三的电话:“吕律师,我们有两个借条的诉讼时效快到期了,想让你尽快帮我处理一下。”

  依据吕先三的供述,两天后,他在启博商贸见到了徐、邵二人。徐维琴说,李光建、李劲明及广齐公司从她那里借了两个300万元不还,还拿出了之前的两张借条及转账凭证。这两张借条的出借人,一为邵柏春,一为王仁芳,王仁芳当时并不在场。

  吕先三看了这些证据,认为事情简单。他未与王仁芳本人沟通过案件事实、委托代理意向等事务,就把两个案子都接了,并要求徐维琴将委托代理协议、起诉书交予王签字。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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