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全国 福建

民生

旗下栏目: 股票 理财 民生 银行

大S的婆婆、俏江南创始人张兰被判监禁1年?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14
摘要:张兰,加勒比岛国国籍华裔,大S的婆婆,高档餐饮店俏江南的创始人。今天上午,这位明星创业者兼明星母亲被传因隐瞒资产、藐视法庭,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1年。 判决源于张兰和欧洲最大私募股权基金公司CVC关于俏江南的收购案。2014年4月,CVC以3亿美元收购俏江

张兰,加勒比岛国国籍华裔,大S的婆婆,高档餐饮店“俏江南”的创始人。今天上午,这位明星创业者兼明星母亲被传因隐瞒资产、藐视法庭,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1年。

判决源于张兰和欧洲最大私募股权基金公司CVC关于俏江南的收购案。2014年4月,CVC以3亿美元收购俏江南投资有限公司82.7%的股权,但之后双方矛盾不断。2015年3月,CVC向香港法院申请冻结张兰私人财产,并获得支持。但法官之后发现张兰未遵从法庭命令申报其拥有的净值超过50万港元的资产。

行为严重无悔意 张兰遭重判

2018年3月14日法庭已裁定张兰的行为构成藐视法庭。依照香港的法律流程,法官在今年3月5日正式处理张兰的判刑,判处监禁一年。第一财经记者翻查判决书看到,张兰在2月8日和2月15日通过代表律师致信高院,不反对藐视法庭的裁决并不会就此作出呈请。2月28日法庭提醒张兰的代表律师务必出庭并呈请,以解释为何张兰不应被判即时监禁。但律师表示,并未收到任何关于求情的指示。而在3月5日,张兰仍未出庭。法官表示张兰没就违反法庭命令道歉,显示她没有悔意,在法庭的要求下,她仍未有出席及作出任何解释,行为严重。即使她有多次机会进行补救,她仍然选择不作任何处理,法庭的命令不被轻视属于公众利益,基于这些理由,判处张兰即时监禁1年。“一年挺严重的,很多在藐视法庭的情况下,要坐牢可能都是几个月几个星期,有些是罚款。”一位香港法律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提出上诉后原判决仍有效

3月13日,张兰之子汪小菲在新浪微博发布一份来自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陈若剑管理合伙人和庞文爱律师的声明。“针对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之裁决,张兰女士于2018年4月11日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开庭,上诉法庭尚未就该案件作出最终裁决。”对此香港法律专家表示,上诉庭未审理的情况下,原讼庭对于张兰监禁一年的判决仍然有效,被告即便提起上诉也需要马上服刑。“除非律师申请暂缓执行,如果法庭同意的话,她就可以先回家不用坐牢,上诉如果输了就要执行惩罚。但是也看你的刑期多长,比如只要做1个月的,那上诉庭有可能让他先不用做,但是一年的刑期挺长的。”香港法律专家表示,“暂时张兰只要不踏足香港,应该就不需要坐牢”。

事情要从1991年张兰回国创业说起。

1991年,留学生张兰从加拿大回国,带着打工所得的2万美元,张兰在北京开了一家“阿兰餐厅”。

那时候的张兰既是老板也是跑腿的:开票、采购,什么都做。她一个人跑到四川郫县,带着竹工上山砍竹子,然后用火车把这些13米长、碗口粗的竹子运到了北京。于是,有着小竹海的风韵、新奇的装修和菜品相结合的“阿兰酒家”迅速有了知名度。

其实从那时的阿兰餐厅已经有了日后俏江南的影子——餐饮和艺术相结合。

餐厅发展得很快,张兰的创业目标也水涨船高。1995年,张兰在亚运村附近又开了一家鱼翅海鲜大酒楼,风格是中国园林式,据食客称,这是一家“处处营造出鸟语花香氛围”的饭店。到了1997年底,这家大酒楼的日营业额已经达到50万元,年营业额近2亿人民币。

但张兰当时却做出了一个在别人看来极为疯狂的举动:6000多万元将海鲜大酒楼卖了出去。

张兰的创业梦不只是一家海鲜酒楼,她要讲一个更加宏伟的创业故事。于是,张兰卖掉了旗下所有的餐饮店,静下来思考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然而思来想去,她觉得自己的至爱还是餐饮。

一个品牌,我需要一个品牌

张兰觉得如果自己想讲好这个餐饮创业的故事,她需要的是一个足够响亮的品牌。

在国外的两年,张兰深知国外人们对中餐的评价:法国大餐,中国小菜。“唐人街里的东西根本不能称之为中餐。于是,2000年,重新创业的张兰把新企业命名为“俏江南”。她想告诉所有人,好的中餐可以征服所有人。

对于“俏江南”这个名字,张兰的解释是:“俏江南”中的“俏”字本意为相貌秀丽、美好。这个字既有“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中,明媚开朗和傲岸挺拔的气质,也有“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里,豁达大度的宽广胸怀和慷慨气概。这个“俏”字,很符合张兰对创业者——也就是她自己——关于理想和抱负的定义。

张兰把俏江南的第一战放在了商务用餐上。在她的理解里,想要做好一个中国餐饮品牌,就得选择最好且最高的起点——商务用餐。

商务餐能够让全球的商务人士在最快的时间之内了解中国,了解中国的饮食文化。所以俏江南的第一家店,开在了北京的国贸大厦,也就是北京中央商务区的核心地带。

当时,包括国贸在内,北京的很多高档写字楼里只有粤菜餐厅,但张兰硬是在北京租金最贵的写字楼里开了一家川菜餐厅。在同行看来,当时的川菜有些上不了台面,想要在写字楼这样的商务场所把川菜卖出粤菜价更是痴人说梦。

同行们说得很对。

在俏江南国贸店开张的4个月里,收入还不够付租金和员工的工资。但从第5个月开始,俏江南的名气传开了。食客们对俏江南的评价很高,不管是在环境还是食品上。慢慢地,生意变得越来越好。

后来,俏江南就驶上了发展的快车道。

2006年,张兰还在北京开了一家“兰会所”,奢华程度让这家餐厅更像是一家私人博物馆——一支水晶杯上万元,一把椅子18万元,一盏百乐水晶灯500万元,整个房间还镶满了1600张名贵的油画。随后,俏江南还拿下了北京奥运会唯一中餐服务商资格,也在上海世博会的现场开出了4家分店。

“我不要投资!”

2008年之前,张兰对于资本和上市的态度是“我不用钱,为什么要上市啊?”但后来这一切都改变了。

2008年,全聚德、小肥羊相继挂牌上市,快乐蜂收购永和大王、IDG投资一茶一座,中国餐饮业风头正劲。以至于俏江南试图引入私募投资的消息一出,立即有人估算俏江南市值“不低于20亿元”。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张兰首次“触电”鼎晖投资,以2亿元出让了俏江南10.53%的股权。

她正在谋划更大的一盘棋,就是将俏江南运作上市。

张兰与资本的“恋情”来得很快,但不料,这段恋情很快黑化成了一段“苦情”。

2011年,俏江南向证监会提交了IPO申请。在证监会首次公布的IPO申报企业名单中,俏江南出现在终止审查企业之列,这也就意味着俏江南在A股上市无望。

证监会终止审核一般存在两种情况:

一种是企业知难而退,自行决定放弃;另外一种则是由于中止审查时间太长,企业尚未整改,证监会行使权力劝退企业。

张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结果在其意料之中。”证监会早在两年前就提高了餐饮企业IPO门槛,很多企业被“晾”着。有投行人士分析,俏江南有可能无法继续等待审核的不确定性,急于融资,便主动撤回另寻他途;抑或者其企业本身出现问题,遭到监管部门强行终止审核的要求。

A股上市失败,张兰就把上市目标放在了港股。但问题又出现了。

2006年,商务部、证监会、外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也称“10号文”)。根据10号文11条规定,“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内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的境内公司,应报商务部审批”,同时当事人不得以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或其它方式规避签署要求。

简单地说,10号文颁布前,中国国籍人士在中国有企业,将股权从境内转入自己成立的境外公司,较容易通过审批。而10号文出台后,中国公民境内资产转移到自己的境外公司去持有,需要去外管局审批与登记——反正这条路还是绕不开商务部、证监会的审核。

从10号文正式出台到俏江南准备上市时,还没有一家境内企业经商务部批准完成了“10号文”框架下的标准红筹结构搭建。

规则无法改变,港交所总裁李小加都没办法对俏江南“网开一面”,张兰只好往自己的国籍动手。2012年底,张兰被曝放弃中国国籍加入加勒比岛国圣基兹国籍。在被问及变更国籍原因的时候,张兰自嘲,“不是为了在香港上市,谁愿意放着中国公民不当当岛民呢?”

为了筹集上市资金,张兰把兰会所都卖了,但结果仍然不如张兰所意。虽然2012年年中,俏江南通过了香港联交所聆讯,获准于香港上市,但时至今日,俏江南依然未能挂牌交易。张兰对此的解释是,港股市场上小盘股并不被人关注,俏江南的团队去见投资者时发现,对方对中餐标准化有疑义,不愿意给出高估值,因此俏江南不急于挂牌。

折戟A股后,俏江南在港股上市的想法也破碎了。但对于张兰的审判到来了。

噩梦来临

传闻张兰在2008年引入鼎晖资本时,与鼎晖签署了对赌协议。协议中写道,如果非鼎晖创投的原因让俏江南无法在2012年底上市,则鼎晖有权以回购的方式退出俏江南。既然不管是A股还是H股,俏江南都无法上市,那么张兰就要高价回购鼎晖手中的股份。

虽然2016年初张兰否认了对赌协议的存在,张兰和鼎晖双方一度发生激烈矛盾冲突,张兰甚至向媒体坦言“最大错误是引入鼎晖投资”。

因员工离职纠纷被告上法庭、对赌失败要高价回收股权、被曝光改变国籍,一时间张兰噩梦不断。

2014年4月私募股权投资公司CVC公布的消息显示,CVC以3亿美元收购俏江南约82.7%股权。由此可以推测,除了鼎晖出售的10.53%,其余超过72%的部分即为张兰所出售。

持股13.8%的小股东张兰继续留任俏江南公司主席。但时间不到一年,张兰与CVC公司之间的矛盾突然爆发,这次不止于口水战,而是更加硝烟弥漫、措施强硬的法庭诉讼和资产查封。

这一切,都是投资协议条款连锁反应的结果:俏江南上市夭折触发了股份回购条款,张兰无钱回购导致鼎晖启动领售权条款,公司的出售成为清算事件又触发了清算优先权条款。由此可见,VC/PE在投资中利用条款对自身利益形成一环扣一环的保护。而创始团队接近于“净身出户”的下场,也不可避免。

被处监禁?本人辟谣

3月12日深夜,港媒报道汪小菲的妈妈张兰在香港惹上官司,而且由于本人缺席聆讯、藐视法庭,被法官下令拘捕,并判监禁一年。有媒体向张兰本人确认消息是否属实,她表示十分错愕,自己在家待得好好的,都没听说过这个消息。张兰的儿子汪小菲也在朋友圈辟谣:消息不属实,已提出上诉。

据港媒称,张兰早前因出售持有的俏江南股份惹争议而在港惹上官非。高院在2015年审理案件时,向被告一方的张兰发出禁制令,除冻结她的资产外,亦下令她需披露其资产。但法庭之后发现张兰未遵从法庭命令,向法庭申报她有净值超过50万港元的资产。

责任编辑:admin

最火资讯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 福建

Copyright © 2015 新闻资讯门户站 版权所有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