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帕特里克·贝尔福的《奥斯曼帝国六百年》这样一部倾向于通俗性的通史作品写评论,不免有些困难,因为不易找到切入点。这类作品往往跨度很大,虽然涉及的只是一个帝国,但奥斯曼帝国毕竟是一个有六百多年历史的朝代,其在时间跨度、地缘政治的复杂性和成份的多样性方面,远远超过了秦统一以来的任何一个中国王朝。 一位德国裔的奥斯曼史家曾说过,大部分关于奥斯曼帝国历史的单卷本通史作品,都是由非该领域的专家写给非专业人士看的。我想,很多领域可能都是这样。因为,对那些专业的史家来说,他们可能赞成如下这样一种观点: “在今天西方,写通史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那根本是教科书。一般专家不大愿意写教科书,这是服务性质,而且你不可能在研究的每一个方面都是专家,要了解其他专家的意见。一般写通史几年后就要修改了,知识进步了,又要重新来过,写得再好,没有超过十年二十年的。总而言之,通史不是大事情,得不到太大的重视。在西方写通史的动机大概有两个:第一,写得好的话,市场大,可以拿到很高的版税,就发大财了,还可以设立基金会。第二,能综合一切历史知识写出一部大多数人接受的长篇叙事,这也是一种创造,给人满足。但一般而言,写通史不算原创性的贡献。” (《余英时为什么不写通史?》) 的确,写通史要去消化别人的作品,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和很大的精力,再者,需要用自己的语言去组织,当然,最好是能够引人入胜,还要卖得好,这是很不容易的,难怪有人认为得不偿失。 当然,通史不一定就是通俗作品,比如《剑桥中国史》《剑桥土耳其史》是很有学术分量的专题类、多人合作完成的大部头通史。六卷本的《哈佛中国史》则不同,每卷由一人独立完成,主题鲜明,各有所长,读起来也不枯燥,据说中文版卖得也很好。这类书即使对专业学者来说,看看也有收获。尽管有专业史家认为写通史得不偿失,但对一般读者来说,这类书又是非常需要的。所以,即使仅仅出于公益之心或知识人的责任感,专业史家写本领域的通史,还是值得鼓励的。 撰文 | 昝涛 (北京大学土耳其研究中心主任) 《奥斯曼帝国六百年: 土耳其帝国的兴衰》,作者:(英)帕特里克·贝尔福, 译者:栾力夫,版本:中信出版集团·新思文化 2018年10月 1 通俗,但部头并不小 《奥斯曼帝国六百年》有几大特点:首先,作者相对比较专业。帕特里克·贝尔福(1904-1976年)早年毕业于牛津大学,更多以“Lord Kinross”而闻名。他算不上是一个专业的奥斯曼-土耳其史家,但他的确是重要的历史作家,尤其是在中东领域,他写过多本著作,他关于土耳其国父凯末尔的传记,在土耳其也很畅销。这本《奥斯曼帝国六百年》,是在他去世一年后(1977年)才出版的。《奥斯曼帝国六百年》中文版有近800页,带有很典型的讲故事式的叙事风格,细节多,语言生动,关键地方常有点睛之笔。 其次,本书比较适合一般读者。要想一般性地了解奥斯曼帝国的历史,阅读《奥斯曼帝国六百年》应该是很好的体验。书里面涉及600多年奥斯曼帝国历史上的重要史实,尤其是从政治、军事和外交史的角度来说,奥斯曼帝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事情,比如,奥斯曼人的崛起、君士坦丁堡的陷落、围攻维也纳、争夺地中海、俄土战争、拿破仑入侵埃及、大国外交、克里米亚战争、穆罕默德·阿里的挑战、19世纪的改革、青年土耳其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等等,都有涉及,往往讲得很详细。 再次,从资料来看,作者尽可能利用了一些西方人的早期记载,还有一些是史学家的著作。从阅读的体会来说,这本书应该会让一般读者感到亲切。比如,里面有很多轶事。有些是取材自爱德华·吉本 (Edward Gibbon,1737─1794) 的名著《罗马帝国衰亡史》,尤其是关于君士坦丁堡的陷落,他主要参考了吉本。关于近代部分,贝尔福更多地是得益于中东研究大家伯纳德·刘易斯(Bernard Lewis) 的名著《现代土耳其的兴起》,当然,这也使其不可避免地戴上了刘易斯的眼镜(大略地说,刘易斯在土耳其研究领域的地位,大概可以堪比费正清在美国汉学的地位,作为现代化范式的代表,刘易斯如今常被当成过时或错误范式的代表) 。1919年5月25日,伊斯坦布尔。照片中为土耳其人抗议巴黎和会、反入侵、呼吁维持国家统一的集会。 最后,贝尔福对内容的突出和剪裁体现了他的欧洲中心主义。奥斯曼帝国与欧洲、俄国和东欧巴尔干地区的关系,在书中占据了最大的篇幅,但其与伊朗、阿拉伯地区的关系,则基本上从略处理。近代以来的部分,英国在伊斯坦布尔的影响,英国与俄国的关系,也给予了较大的比重。西方人写的奥斯曼帝国史,当然会在与欧洲有关系的部分产生最为丰富的成果,一来他们相对更熟悉资料,二来奥斯曼帝国崩溃以后,从后帝国时代的非奥斯曼、非土耳其、非伊斯兰角度来书写历史,也符合欧洲尤其是巴尔干地区的精神状况。关于1517年征服阿拉伯,贝尔福竟然只用了不到两页的篇幅,考虑到征服阿拉伯不仅大大地扩张了奥斯曼帝国的领土,而且对后面数百年奥斯曼帝国的历史意义重大,这种剪裁有点儿让人感觉匪夷所思,而他写对罗德岛的征服时,却用了三页多的篇幅。 英文原版(版本:Morrow Quill 1977)封面 此外,尽管是一部通俗性作品,但《奥斯曼帝国六百年》的部头并不小,对一般的读者来说,通读下来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其涉及的时代和主题既多又杂,怎么样才能更好地把握呢?其实,可以先读“序幕”和“后记”,后记部分是作者对整部书的提纲挈领式的总结,也是按照时间顺序讲的,有助于把握奥斯曼帝国史的基本线索与特点。不过,整本书一共七个部分、四十章的内容,除了七个部分各有小标题之外 (“帝国的黎明”、“新拜占庭”、“帝国之巅”、“衰败之种”、“死敌俄罗斯”、“改革的时代”、“末代苏丹”) ,其他四十个章节竟然都没有小标题,这对读者的阅读体验来说不太好。2 传统史学与帝国“衰落论” 作为出版于1977年的通史作品,它反映的必然是到那时为止人们对奥斯曼史的主要认识以及时代特征。而如今,近半个世纪过去了,这个领域当然发生了不少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