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红山区消防工作实际,经红山区政府批准,拟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一批消防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34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政务辅助人员4人,均为男性。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共设置三类岗位,第一类岗位,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4人;第二类岗位,招聘消防车驾驶员兼职消防员6人;第三类岗位,招聘政务辅助人员4人。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红山区户籍的退役军人(以公告发布日期前户籍迁入红山区为准)。 3.具有高中或同等级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各类遗传、慢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执勤训练的疾病,无不良嗜好,无烟疤,无纹身,五官端正。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 5.报考第一类专职消防员、第三类政务辅助人员岗位考生年龄为18至27周岁(1992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第二类消防车驾驶员兼职消防员岗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需持有A2、B2准驾证照,驾龄在两年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⑶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⑷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 ⑸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0月25日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自行到发布公告网站下载《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填写后打印2份。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6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地点: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红山区昭乌达路22号)。 3.审核时须本人携带《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粘贴好照片,身高栏空,报名时现场光脚测量身高)、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个人红底、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背面用铅笔工整写上名字)。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兼职消防员的携带相应《驾驶证》和准驾证原件。退役军人携带证书原件。 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交考务费70元(报名费20元,体能测试和面试费50元)。除不可抗拒力情况外,未参加考试者,考务费概不退还。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三)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体能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10米×4往返跑 ≦13秒1。测试方式:单个或分组考核;在10米长的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折返线,考生从起跑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2次往返,记录时间。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计分标准:13″10=1分,13″9=2分,13″8=3分,13″7=4分,以此类推,每递减0.1秒增加1分。 2.1000米跑 ≦4分25秒。测试方式:分组考核;在跑道上标出起跑线,考生从起跑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计分标准:4′25″=1分,4′23″=2分,4′21″=3分,4′19″=4分,以此类推,每递减2秒增加1分。 3.驾驶员岗位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场地、路面、倒库移库等驾驶科目操作,3次操作,完成其中1次即可。 4.体能测试个人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全部考生成绩及测试达标(合格)人员名单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试达标(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招聘计划数与体能测试达标人数比例低于1∶3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 3.面试时需携带《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面试参加人员范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人选。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1.具有两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者(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加2分。 2.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分值。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体能测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体能测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4.如所招录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数没有达到招聘人数时,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可以从其他岗位调剂。 5.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数量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2.由红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政审考察工作由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实施。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消防员的情形。 5.考察对象需协助考察单位查找本人相关档案资料。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