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警示教育专题交流会,重点讨论了坚持党的领导、构筑廉洁公正的思想防线、落实党内监督和主体责任等问题。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要求切实提高法院干警的道德、纪律和法律意识,并以此案为鉴,从根本上保证公正和廉洁公正,实现“四个深化”:一是要深化对党的政治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深化对司法生态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深化对控制司法权重要性的认识;第四,要深化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警示教育,教育塑造了警察在法庭上的道德品质,有效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了警察自身建设和法庭工作之中;站在第一线,强化“高压线”和“警戒线”的纪律意识,迫使法院民警严于律己,严于律己,严格问责;增强严格守法和严格司法的意识。 云南省高院党委书记、院长侯建军强调,要“以案促改”,扎扎实实做好“三个整改”:科学有序整改,上下结合整改,统筹推进整改。整改清单无遗漏,整改措施深化细化,整改取得实效。支部作为管理党和党的基层单位的重要作用得到加强。规范法院“一把手”权力的行使,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的规范性意见已经出台,整改结果已经延伸到全省各级法院。 欢迎转载回链: 云南省高级法院:开展警示教育实现四个深化| 民生网 本页固定链接:/chaiqian/121957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