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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还需进行尿样毒品初步测试。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辅管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其是否符合政府聘员(辅警)聘用资格。 (二)公示与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 “平安汕尾网”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或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可按岗位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自首批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若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在本次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 拟聘用对象还需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为期15天的岗位培训,培训合格者取得上岗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政府聘员(辅警)正式聘用后,受聘人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首次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辅管办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辅管办将对政府聘员(辅警)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将作为今后续聘与否的依据。 九、工资待遇 受聘人工资标准按市编委会《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汕机编〔2018〕95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年龄、工作经历、毕业证、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1日。 (三)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0年5月1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政府聘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安局辅管办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汕尾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辅警)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0660-3363516; 汕尾市公安局辅管办:0660-336021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事考试鉴定院:0660-3393252。 汕尾市公安局 2020年5月11日 文章原标题:2020年汕尾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辅警)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