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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5-01
摘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其招生简章、广告均实行备案制度。各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本市规定范围内接收学生,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教委在规定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其招生简章、广告均实行备案制度。各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本市规定范围内接收学生,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4)残疾学生的入学

  智力有障碍或身体有残疾且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根据其残疾程度,优先安排其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学随班就读,确保其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

  (5)非本市户籍且已完成小学教育学生的入学

  申请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我区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我区的初中入学方式登记入学;申请到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外省市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采集信息,经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按信息初审,通过后提交联网审核。联审通过后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按 系统提示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我区就近分配入学方式入学。

  五、做好非本市户籍和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

  区教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2020年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公安局朝阳分局等相关单位依据上述《实施细则》的任务分工,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依据上述《实施细则》的任务分工,负责材料初审及联审结果反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0年朝阳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整体入学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依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化解矛盾,确保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平稳推进。

  2。实行计划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区教委根据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学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3。严格公办寄宿学校招生。公办寄宿招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4。严格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由区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

  5。严格学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区学籍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民办学校学籍的监管力度,各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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