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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 我省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 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机制 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海南省教育厅印发 《海南省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 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 跟着小编来看看! 1. 总则 1.1 目的 为做好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省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省委和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海南省教育厅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南省各地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对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全力迅速组织救治和集中管理。属地管理,快速反应。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部门,直至省教育厅。联防联控,科学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并迅速与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联系,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流程。即时监测,强化预防。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即时监测制度,全面掌控开学后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尽力避免学校突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省教育厅应急处置职责 海南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统筹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职责。主要职责包括:及时收集分析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适时向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通报情况、发出预警;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时应对处置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校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各地根据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性质进行责任认定与追究。 2.2 市县教育部门应急处置职责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具体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职责。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辖区内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信息报告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即时监测制度,全面掌控学校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发出预警;指导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协助相关部门和学校组织救治、隔离等工作;根据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与追究,并将查处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3 各级各类学校应急处置职责 各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具体负责落实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职责。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进行救治、隔离等工作;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等报告处置工作进展与结果,配合进行原因调查。 3. 应急处置举措 3.1 学校 第一时间隔离。校内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防护措施,启用隔离观察室,由具备专业防护条件的校医或卫生健康部门派驻的专业卫生防疫人员引导病例至隔离观察室,等待专业医疗机构作进一步处置。进行终末消毒。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图书馆、宿舍、餐厅、卫生间、浴室等所有室内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停止使用中央空调、箱式电梯,及时清除消毒剂残留。迅速排查密接。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立即摸清病例在发病前14天的接触史,协助确定密接人员初步名单;通过发布排查通告等方式,进一步排查潜在密接人员,协助确定密接人员最终名单。密接人员须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疫等防控工作。调整工作安排。密切关注疫情传染情况,必要时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放假、校园局部或整体封闭管理等有针对性的工作调整安排。做好家校沟通。及时与病例近亲属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发病情况和处置举措,做好安抚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2 市县教育部门 指导调度工作。市县级教育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与涉疫情学校建立实时调度工作制度,及时了解学校疫情处置情况和日常防控工作,加强指导。 协调防控物资。市县教育部门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协调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确保满足属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发布预警信息。市县教育部门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本辖区内所有学校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严防校内疫情发生。加强舆情应对。市县级教育部门提前研判涉学校疫情的热点问题,准备回应口径,密切监测舆情动向,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确保教育系统稳定。 3.3 省教育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