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临时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法院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符合相关岗位专业要求;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5日之后出生); 5、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17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员总计划1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见附件《2020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临时辅助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8:30开始至2020年3月30日15:30截止。报名者通过附件形式将本人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技能等证书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srlzbyyyjy@163.com。 招考组织实施单位将对每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将以电话告知方式回复报名人员。(注:1.请添加两份附件,附件1为报名登记表,文件名“本人姓名+手机号”,附件2为所有证明资料合集的压缩文件包,文件名“本人姓名+个人材料”;2.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提交电子版证明资料;3.请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插入本人电子版照片(无照片无法发放准考证),照片应为本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 2、《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吉林人才网通知为准。 (二)考试 因疫情特殊期间,本次招聘仅采取面试方式考试,考试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以结构化的方式,考察考生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