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培训是提高高校思政课教师履职能力、业务水平的重要举措。《规定》指出,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制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本硕博课程教材体系建设,统筹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国家、省(区、市)、高等学校三级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教学研讨,保证思政课专职教师每 3 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新入职教师应参加岗前专项培训。拓展思政课教师培训渠道。 8.问:《规定》就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考核评价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规定》强调要科学设置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制定符合思政课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标准,提高教学和教学研究在评聘条件中的占比。要结合实际分类设置教学研究型、教学型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两种类型都要在教学方面设置基本任务要求。思政课教师在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制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管理办法,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退出机制。 9.问:《规定》对高校思政课教师的保障与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规定》指出,切实提高专职思政课教师待遇,要因地制宜设立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高校思政课教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统一管理。要大力培养、推荐、表彰思政课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表彰中对思政课教师比例或名额作出规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中加大力度支持思政课;“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中加大倾斜支持优秀思政课教师的力度。加强对思政课教师的考核,健全退出机制,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或理论素养、教学水平达不到标准的教师,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导师。 10.问:如何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答:一是各地教育部门要将《规定》作为本地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组织开展《规定》学习宣传活动。 二是各高校紧密结合本校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方案),使各项制度要求落地见效。 三是要求高校思政课建设管理人员、全体思政课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等要深入学习《规定》,全面把握《规定》精神和主要内容,准确了解《规定》对队伍建设各方面的具体规定,做学《规定》、守《规定》、用《规定》的表率,更好发挥思政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作用,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