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巴人发〔2007〕7号)、《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及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0年7月31日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报名的首日)。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南江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凡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其要求的专业相同。 5.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限制报考的。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南江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1日至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7:30)。 (二)报名地点: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南江县南江镇朝阳新区朝阳广场旁)。 (三)程序及要求 1.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除拉通排名岗位报考时无需填报具体单位外,其余岗位报名时需明确报考单位及岗位。 3.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以下证件材料现场报名,证件及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在《公告》附件处下载)1份,近期免冠彩色蓝底1寸证件照2张。 (2)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及与《岗位表》要求相符的学历证书、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记载的学历、专业、执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名称为准)。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收费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公共课目考试笔试费50元/人科(报名时收取),专业科目面试费80元/人次(面试 报到时收取)。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父母双亡家庭考生、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家庭考生,报名时填写《申请表》,南江县人社局核查属实后将已缴考试笔试费退回报考者。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分工负责,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统一印制的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0年1月15日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因取消岗位的考生在调减或取消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可书面申请参加调剂20190101、20190102岗位报名(可委托或网络申请)。招聘岗位被取消但未申请参加调剂岗位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2020年1月22日前提供银行卡账户,退回报考者。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南江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由南江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专业科目面试成绩×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