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19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附件2。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邮箱:2491187008@qq.com。现场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利州区政府万缘办公楼三楼)。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中有多个招聘单位的,考生被聘用后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直接从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和广元人事考试网下载)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参加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凭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方可报名。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时只作资格初审,在招考过程中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缴费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纳80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见附件4。 五、考试、考核 (一)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二)公开考核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在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和广元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三)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相关规定见附件5。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