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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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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5月陆续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背景及依据 (一)会计政策变更背景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财务报表格式),要求自 2019 务报表格式。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自 2019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 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规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则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按照新的会计政策执行。 依据上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主要内容 (一)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公司自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开始执行新财 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开始执行新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3.债务重组: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开始执行新债务重组准 则。 1.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3)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再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 (4)利润表中原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改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 (5)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明细项目,反映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6)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由“减:资产减值损失”、“减:信用减值损失”改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新增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适用范围的规定,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货币性资产”的定义。 (2)明确了以存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收入准则、 准则协调一致。 (3)对于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确认时点进行专门规范,明确了资产确认与终止确认需要分别考虑,对换入资产的确认和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规定了明确的处理原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 3.债务重组 (1)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前提,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扩大了适用范围。 (2)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外的受让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由“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修改为“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损益为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再区分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 (3)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及债务人对重组的债权债务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需要分别确定重组债权的公允价值、受让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且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 相关规定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前述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业务根据新准 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相关业务,不需要进行 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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