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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官方网站(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03
摘要:国企兼并重组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我们认为,国企重组整合应以服务国家战略、提高国家经济整体效率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为此,要破除本位意识,国企兼并重组不能仅仅停留在自身做大的本位目标,而应看是否有利于提升

  国企兼并重组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我们认为,国企重组整合应以服务国家战略、提高国家经济整体效率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为此,要破除本位意识,国企兼并重组不能仅仅停留在自身做大的本位目标,而应看是否有利于提升国民经济整体效率、是否有利于促进国际竞争力、是否影响公共利益。其次,结合国企分类改革和重组整合两项工作,使国资国企更有效发挥功能作用:针对不同领域,或者具有保障能力,或者保持影响力,或者具有带动力;在涉及国家安全和某些公共服务等少数确实非国资不可的领域,可以利用包括重组整合等在内的多种方式增强控制力,但同时必须提升政府对此领域的规制能力。

  发挥国企兼并重组工作领导与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加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企业兼并重组部际协调小组的配合与协调,明确当前一段时期的国企兼并重组要调整思路、控制节奏,要转向更注重重组质量、整合成效;指导地方和企业更加重视企业重组后的整合工作,促进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的落实,解决国企重组整合中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等重大问题,清除企业整合的制度性障碍。

  切实贯彻既定原则推进国企兼并重组。一是服务国家战略与尊重市场规律相结合。决策时,既要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也要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意愿;操作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执行方式和操作手段市场化,减少行政手段直接干预。二是国企兼并重组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国企兼并重组要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相结合,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国企改革大局。三是严格依法依规。行政审批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既要严格规范国企兼并重组行为,又要针对符合国家战略和市场规律的兼并重组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审核流程,支持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并购交易。四是统筹协调推进。注重提升竞争力和避免形成新垄断的平衡,既要通过重组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也要警惕国企兼并重组中的“逆市场化”问题,特别是对于涉及终端消费的企业,其重组决策要高度慎重。

  建立股东协调机制、提升政府规制能力。发挥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机构的积极、有限股东的协调作用,理顺国企间的竞合关系,减少恶性竞争和重复建设,促进重要资源设备共享。同时,提升政府对国企兼并重组行为的规制能力,推动所有权与规制权分开,利用高标准的信息披露提升国有企业的透明度;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深化垄断行业体制改革,放开竞争性业务、实行网运分开,通过成本、质量要求以及价格等手段,对具有网络效应的自然垄断环节加强监管。这意味着即使由于国企兼并重组出现了更大规模的企业集团,政府仍然有能力保证公共利益。

  建立健全国企兼并重组论证、评估与跟踪机制。建立健全国企兼并重组的政策评估机制,评估国企兼并重组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和公共利益的影响,改变重政策制定、轻政策评估的倾向。建立健全整合效果评估与跟踪机制,对重组企业进行长期动态跟踪,定期评估成效,按市场化标准完善企业价值评估机制;改进国企兼并重组考核导向,以效率优先取代规模优先,优先考虑做优做强;将评估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促进整合后的企业发生“化学反应”。

  注重效率优先。国企重组理念有必要转向“效率优先”,避免简单化的“以大吃小”。有的企业大而不强、有规模无效率,创新能力弱,前景不明;相反,有的企业虽然目前规模相对较小,但创新能力强、活力足、有效率,具有发展潜力。如果只简单地采用“大吃小”模式,那些“小而优”的企业就可能失去独立发展和做强做大机会。

  慎用“好背坏”式重组,避免感染效应和好企业被拖垮。政府不能以“甩包袱”心态将困难企业推给其他企业。对目前经营困难、但资产质量或市场前景较好的国企,以促改革为主,如支持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推进混改创造可能条件等;对现有资产和资源仍有一定价值的国企,可以采取兼并重组或转交给专业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处理,引导优势企业整合、盘活困难企业资产资源,但必须以尊重双方意愿为前提;对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采取破产退出方式,引导企业依法通过申请注销登记、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司法程序退出市场。

  第二,推进国企兼并重组后的实质性整合工作。

  国企兼并重组不应再强调形式上、规模上的简单相加,而应更加重视重组质量和整合实效,推动重组后的实质性整合工作。

  一是优化业务布局。重组后的企业要理顺业务板块间的逻辑关系,以一体化为目标推进业务整合,围绕核心主业,调整组织和资产、整合人才和资源,突出战略协同、降低摩擦阻力、减少资源浪费,避免传统国企业务重叠、管理层级过长等弊端。

  二是推进企业融合。以重组为起点,循序推进管理机构和业务部门整合,推进产供销统一、人财物统筹,推进全方位优势互补和全面融合,实现全局“一盘棋”和实质性整合。

  三是产生协同效应。这意味着一开始就必须明确,我们更需要的是价值型兼并重组,而非机会主义导向的交易型兼并重组。同时,要发挥各自优势的溢出效应,利用双方在资产、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互补性,释放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实现经营协同、财务协同和公司治理协同。

  四是促进企业发展能力提升。国企兼并重组应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趋向合理、公司治理走向规范、经营机制更加灵活、风险管控能力增强,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从国内经营为主向国内外经营并重转变。

  第三,规范与引导国企海外并购。

  基于过去的经验教训,综合考虑目前的国际环境,当前一段时期,国企海外并购需要更加审慎。国家层面要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和引导国有企业开展海外并购重组。

  首先,完善和优化国企海外并购备案和核准流程。对不同行业、区域、项目区分适用备案、核准等不同要求,做到“该管的管得住,该放的放得开”,改变“重核准、轻监管”;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绩效评价与跟踪考核机制,落实境外违规投资决策终身追责制。

  其次,国资、财政、商务、外交等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提升行政、金融、信息、法律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境外并购的投融资服务、保险安排等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同时,进一步研究、适应和影响相关国际规则,提升对国际政经关系的理解力、影响力和把控力,维护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正当权益。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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