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在2012年后不再公布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居住类消费支出,但从2013年开始的城乡居民一体化调查提供了居住类消费占居民消费占比的数据,那么我们便可以根据这一比例,计算居住消费占支出法消费的比例。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中国对于自有住房的虚拟支出仍然是按照历史成本法进行计算的,这可能会其存在一定的低估。 根据城乡居民一体化调查的结果,2013年至2017年,房地产消费占居民消费的比重基本稳定在22%左右,2017年达到了22.49%。而居民消费占最终消费的比重超过了70%,而近些年来,最终消费占支出法GDP的比重又超过了50%。因此,根据这一比例计算,房地产消费占GDP的比重超过了8%。根据房地产消费的增量占消费增量的比重,我们还可以计算出房地产消费对于GDP增速的拉动率。这一比率自2014年以来也稳步提升,在2017年比重已经达到了0.75%。 而根据前文计算的房地产投资对GDP6%以上的占比以及0.3%的增速拉动率,我们可以合计计算,房地产相关的消费与投资占GDP的比重约为15%,对GDP增速每年的拉动率近两年来均超过了1%。 如果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海外多数经济体居住类消费占GDP的比重都高于中国,例如美国和日本——其占GDP的比重都达到了13%左右,这也得其房地产占GDP的总体比重与中国类似。这一方面与统计口径有关,在发达经济体,多数按照市场价格计算自有房屋的虚拟租金,但在中国却按照历史成本法,这导致了中国数据在一定程度上低估;另一方面,由于人均收入的差距,发达经济体的服务品价格相对较高,因此消费者在物业服务、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也要显著高于中国。 由于居住类消费往往相对稳定,反而是住宅投资的波动更大,因此对于很多发达经济体而言,尽管住宅投资的占比较低,但是其往往会对GDP的波动产生更大的影响。因此,尽管中国房地产需求的比重与海外经济体大致相当,但是更高的投资占比也会导致房地产行业的波动对中国经济产生更大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看,相对较低的住房服务价格,也是中国居民愿意在住宅本身花费更多的重要原因。 1.3 房地产业增加值占比低于发达经济体 上文对于房地产投资与消费活动的计算,都是从居民住房需求的角度进行的。实际上,我国GDP主要是从生产法角度进行核算的。在这一维度上,我们可以通过考察房地产业增加值的影响来推算其贡献。1978—2018年,房地产业增加值从80亿元增长至5984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47.4倍,年均增长10.4%,比同期GDP年均增长率高0.9%。房地产业占GDP比重的增长态势与我国住房市场化的进程相吻合,除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出现显著下滑之外,房地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一直在稳步提升,2018年达到了6.7%。 需要指出的是,房地产业的增加值以收入法计算,它衡量的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公司等在建房和房屋使用及交易环节提供的商业性服务活动所创造的增加价值。因此,建造房屋以及部分居住类消费本身并不被计入房地产业增加值,因此其占比低于其相关需求占GDP的比重。 如果与海外经济体相比,中国房地产业占GDP的比重远低于美国与日本的12%,与韩国大致相当。这也是由于中国房地产投资占比较高,而这又并不被计入房地产增加值之中,而由于服务价格相对较低使得居住类消费占比偏低所导致的。 我们还可以通过房地产业占GDP的比重以及房地产不变价的增速,推算出房地产业对于GDP增速的拉动率。我们从上图中可以发现,房地产业对于GDP增速的拉动率波动率较高,并且与GDP增速本身保持了较高的同步性,具有一定的顺周期性,近年来平均在0.3%-0.4%之间。事实上,由于商品房销售在中国仍然是房地产行业创造价值的主要方式,因此,在中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与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速高度相关。 1.4 住房需求对建筑、建材、金属、金融行业的拉动率超过15% 由于住房需求具有产业链条长、关联行业多的特点,其变动对于其上游行业的影响是异常显著的。房地产开发一方面与建筑业生产活动密不可分,另一方面直接消耗大量建筑材料,带动了钢铁、水泥、玻璃、化工等多个制造行业的发展。而房地产的开发和销售,也会对物流、金融等第三产业具有很强的拉动效应。 为了研究房地产对于其他相关行业的拉动作用,我们使用了2015年中国42部门的投入产出延长表,建立投入产出模型。假设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有同质性,对进口品的最终使用进行分离,并建立进口内生的投入产出模型, 来计算房地产的最终需求增加给不同行业带来的产出变化,再将其与这些行业的总产出比较,便可得到房地产业对各个行业总产出的拉动率。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将乘以各行业的增加值率,得到房地产最终需求变化带来的各行业增加值。 需要指出的是,在投入产出核算框架下,房地产投资的统计范围与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有一定的区别。在月度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中,房地产投资指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的投资,但是这些投资在投入产出表中,需要拆细至实际从事这些产品生产部门的固定资本形成中。房地产开发投资最主要的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应该分别计人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以及建筑安装业,二者都属于建筑业的范围内;设备工器具购置则应计入部分机械行业的固定资本形成中;而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购置费、旧建筑物购置费,不直接形成固定资本,应该在计算时扣除;投资中未形成当年固定资本的部分则以存货形式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