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不断创新生态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我们要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抓好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地,及时制定新的改革方案。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着力激发制度活力、激活基层经验、激励干部作为,努力为全局改革作出贡献。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发挥全国重点林区、全国林改策源地、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的品牌优势,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新一轮林改过程中,重点围绕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堵点,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普及推广林权按揭贷款、林权支贷宝、“福林贷”林业普惠金融产品,推动林业金融产品向林业产业链全覆盖。二是深化“河长制”改革。把全面深化“河长制”作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重要举措来抓,在全市范围内深化“河长制”,探索形成“河湖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全民参与”的流域保护管理新模式,实现河湖道管护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同时,整合水利、国土、环保、林业、安监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重点在生态监管机制、生态执法机构改革、生态检察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提升,通过“严管、勤查、联动、重罚”,实现水环境违法案件的快查、快办、快审、快结。三是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充分利用金融、市场、保险等杠杆,深化排污权交易、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保责任保险等领域改革,提升企业减排治污的内生动力;抓好三明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尚未完成的6项改革试点任务,在环保审批与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建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等领域继续探索,努力创造更多新鲜经验。 原标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三明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