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16、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20年1月15日,起息日为2020年1月16日。 17、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1月1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1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5年1月1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1月1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20、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15日。 2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4、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2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承销方式: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及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8、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9、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 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3.10%-4.1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1月14日(T-1日)14:00-17:00之间前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 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 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6) 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 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1月14日(T-1 日)14:00-17:00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 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5608443、65608444; 联系电话:010-86451557。 3、利率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