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宁德时代 股票代码:30075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9年9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2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CATL01”,债券代码“112988”)发行规模15亿元,已于2019年10月28日完成发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000万张(含3,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次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合并口径净资产为4,048,951.63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7.9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5.8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37,227.05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5,182.14万元、387,795.49万元及338,703.52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无。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3.10%-4.1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月14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月15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面向符合《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 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 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 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5、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6、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A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7、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查询。 18、发行人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750),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19、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宁德时代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