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在低保、社保、养老、教育、卫生计生、医疗保险,房屋产权登记等各类民生服务领域,探索开展以数据驱动的智能化审批服务,实现服务对象的精准定位和政务服务的主动提供。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数字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019年6月底前 五、推进电子文件在重点领域规范应用 31 大力推广OFD版式标准,完成电子证照系统的OFD版式标准改造。 市数字办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019年6月底前 32 规范各级部门电子文件管理,建立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制度。 市档案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019年6月底前 六、加强组织协调 33 市数字办会同市委机要局、网信办、档案局、财政局、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经信委和质监局建立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工作推进协调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试点各项任务。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市县协同,形成全市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 市委机要局、档案局,市数字办、财政局、网信办、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经信委、质监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底前 七、加强经费保障 34 市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好电子政务综合试点所需经费。 市财政局负责 2018年12月底前 35 市直各部门要统筹用好既有的资金渠道,加大对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工作的投入。 市直各部门负责 2018年12月底前 36 各县(市、区)也要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切实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应用等经费需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018年12月底前 八、加强考核评估 37 在现有电子政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考核评估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各项任务的考核评估,定期组织督促检查,通报各级各部门进展和成效,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市数字办负责 2018年12月底前 |